第 46 章 莫辛納甘 (第6/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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牆,進屋了。
手擀粉本來切的細,但一煮就粗了,一根根的,小指粗吸,可唆起來極其爽滑,陳思雨沒有責備弟弟,看他低著頭不吃,還抓了一張餅,懟了過去。
見弟弟不接,問:“就那麼想要那把槍?”
軒昂接過餅咬了一口,這是他頭一回吃一種會彈牙,有拉扯感的餅,咬了一口,特意看了一眼,麥香帶著焦香,份外的香。
再吸一口土豆粉,滑滑爽爽,跟小魚似的。
這倆樣兒就一起吃,簡直不要太美味。
男孩說:“咱爸可珍惜那把槍了,活著的時候但凡夜裡做了噩夢,我媽只要把槍給他,他就能睡安穩了,是從我手裡丟的,我當然想把它買回來。”
原書中曾反覆強調,說陳家祥以一已之力,救了整個大後方的人。
雖然沒有言明怎麼個救法,但以一已之力救很多人,他必定是員悍將。
於這樣的人來說,槍是保他命的東西,他自然會特別重視。
而於患有戰爭瘡傷的老兵來說,抱著槍,會起到舒緩心理的作用。
要這麼說,那把槍倒也值得要來。可軒昂一意孤行的做法,陳思雨不敢苟同。
她說:“你真想要槍,可以找我,我來想辦法把它要回來,私自去買,萬一馮修正看你是個小屁孩兒,搶你的大黃魚呢,搶了大黃魚還不給槍,萬一再暴打你一頓,或者弄死你呢?”
雖然機率很小,但萬一馮修正喪心病狂了呢。
軒昂說:“馮修正的媽是鋼廠的職工,我是去的他家,跟他媽說明了情況,讓他媽幫我要的。”
他倒思慮挺周全,這世上再壞的混混,肯定會聽母親的話,也沒有母親會縱容孩子作惡,害人的
() ,但人心險惡,防不勝防,萬一馮修正表面答應,背後使壞,陰他呢。
陳思雨其實有點生氣的,這臭弟弟擅自行事,很可能會害死他自己都不知道,就故意說:“真想要槍,不花錢我都能幫你要回來,但你萬一被誰不明不白的弄死了,你媽留的,那一蜂窩煤爐子的大黃魚可就歸我了,以後要不要一意孤行,擅自行事,你自己掂量吧。”
軒昂覺得自己好像就吃了兩口,一碗滑溜溜的粉就見底了,也知道姐姐刀子嘴豆腐心,是在故意開玩笑激他,所以也不生氣。
只說:“但你要槍,馮修正就要你永遠給他寫稿子,那也不行呀。”
陳思雨噗嗤一笑:“他想得美。”又說:“不用怕,咱試一下,用訛的吧,看能不能訛得來。”
軒昂抓起一張餅子扔嘴裡:“用金條換都不靠譜,用訛的就能靠譜了?姐,你不是在哄我吧。”又說:“不能就算了吧,但咱不能冒生命危險。”
“試試吧。”陳思雨說。
她當然不能被馮修正拿捏,變成他的爪牙,再像白主任一樣,在被他利用完後,用批的方式扔到陝北去,甚至,如果不是為了苟命,她是絕對不會參於到那場鬥爭中。
她不想鬥任何一個人。
但是,正好最近有個巧宗兒,可以讓陳思雨搏一把,試試看吧,說不定連訛帶唬的,她不但能要來槍,而且能狠狠治馮修正一把,否則的話,天天被他跟蹤,騷擾,她的名聲就又要變難聽了。
案例是活生生的。
歌劇《阿詩瑪》的女主角,就是因為太漂亮了,被心懷不軌的人造謠,明明那位角兒根本不認識造謠者,但口口香傳,眾口爍金,她就被下放了。
就為這個,陳思雨也必須狠狠治馮修正一頓,並把槍要回來。
土豆粉做多了,倆人吃不完,剩了許多。
好在如今天氣涼了點,可以晾到外面,明天再吃。
軒昂手仔細,衛生搞得乾淨,陳思雨就讓他搞廚房衛生,要去龔小明家看看自己的雞孵化的怎麼樣了。
“想啥呢你,雞才抱窩,離能孵出來,至少還得三週。”龔小明說。
宋小玉明明在客廳寫作業,看到陳思雨來,不寫了,也溜過來看雞。
陳思雨笑問:“小玉這會兒不練琴?”
“不呀,我要跟你一起看小雞。”宋小玉說。
陳思雨回頭喊:“軒昂,小玉這會兒不練琴,鍋放著我洗,你去練琴吧。”
宋小玉也說:“陳軒昂,快去練琴吧。”
陳思雨這樣做,宋小玉開心,但龔小明肯定不開心,所以只略玩了一會兒,她就說:“小玉,你自己玩吧,我得去練功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