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5章 理想慮多了就非理想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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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神秘之作,吊一吊讀者的胃口。
然而林川並無庫存,只得如實道:“我當下手頭沒有其他作品,若要增添至兩百頁,至少還需一部短篇。”
** 微笑著身體前傾:“雲風君乃漫畫家、創作者,沒有存稿可以即刻創作,新春尚有二十餘日,時間來得及。”
悅瑤也連連點頭:“抓緊的話十日完全能夠完成吧?”
林川也只能笑著點頭,這是無法拒絕的創作邀約,欲再出一個單行本獲利,就得開足馬力再寫出一個百頁短篇。
其實他並不打算再借鑑題材了,現有的三部足以讓他忙活二三十年,何必再佔更多的坑。
再說他並非神仙,沒有系統輔助,記不得眾多漫畫內容,印象深刻的也就幾部罷了,其餘的僅記得故事梗概。
然而日本漫畫家界的巨頭拿錢引誘他繼續借鑑,不應允似乎說不過去。
那麼借鑑哪一部充數呢?
借鑑是一樁殘酷之事,《屠龍勇士》被林川借鑑了,那麼蕭川恐怕再無出頭之日了,未來與漫友們的恩怨情仇以及作品內容的爭議也將煙消雲散。
《美味風雲》借鑑了,鄭俊差不多就得一直畫他的小眾漫,沒多少機會轉為大眾向漫畫家。
林川此前曾考慮過《暗夜行者》的主意,但此題材並非少年漫,不符合《週刊少年風采》的要求。
除此之外閱覽較多的還有《靈俠傳奇》,講述的是俠士除魔的故事。
難道將這個也借鑑了?
林川明白 ** 的建議是一種交換,他知曉無法強逼其在小說專案上妥協,於是改為這般。
潛臺詞已然十分明晰:“《風雲學府》即將推出單行本賺大錢了,現今再給你個機會,儘快拿出個短篇再湊成個單行本,賺更多的錢。
你瞧漫畫這般賺錢,工作這般繁忙,雲風君哪還有閒暇顧及小說?
大家都各退一步吧,《風采》給你更多資源,小說就聽從文庫那邊的安排,讓其他作家執筆便好。”
出版社顯然頗為重視小說專案,可為何偏偏不讓林川自己創作呢?
他著實有些困惑,或許此前想多了,未必是執意不讓他寫,而是寫出的東西著實欠佳?
** 一直望著他,等待答覆。
林川便知曉沒有猶豫的餘地,這是個絕佳的機遇,錯過的話大家都會傷心至難以收場。
“多謝前輩,這幾日我再創作個短篇出來給您和悅瑤過目。”
方才 ** 主編已過問小說之事,而後才承諾多發行一個單行本,林川尚未患健忘症,不至於讓他老人家再次詢問。
他從揹包中取出上次撰寫的大綱和小說第一章,雙手呈給 ** :“這是我寫的大綱,就交由文庫那邊安排吧。”
大綱隨身攜帶,寧可備而不用,不能用而不備。
應當多做互利之事,但不等於能夠捨棄底線:““ ** 前輩,我有個條件,期望保留《風雲學府》的影視和動畫改編權,可以嗎?”
“改編權?” ** 微微一怔,不過還是伸手接過大綱:“為何不可?當下只是授權衍生小說,與原作的影視動畫改編權應無關聯吧?”
他詫異地看了林川一眼:“授權衍生品創作是不具備改編權的,雲風君對相關法律似乎不太瞭解。”
授權衍生品不擁有二次改編權?那麼小說的著作權又當如何?
難道是想多了?
日本的著作法著實繁雜。
“是嗎?”他呵呵對悅瑤笑:“我不太懂。”
“不太懂無妨,相關法律的確頗為複雜,”悅瑤極為認真地向他解釋:“雲風醬往後若有不明之處可以問我。”
林川鄭重地點頭:“今日便學到一條了。”
記得在藝術學院本科上表演課時,老師反覆強調,無論在舞臺之上還是鏡頭之前,忘詞錯詞走位失誤說明並非優秀演員,最為致命的錯誤是尷尬,那當真能毀了一臺戲,此類人不適宜當演員。
故而林川的表情管理向來出色。
這是個教訓,日本的法律法規與大陸有所不同,看來往後胡思亂想之前真該上網查閱相關法律法規,莫要依據過往的知識想當然。
** 翻閱了幾分鐘後又將大綱還給了林川:“輕小說創作有其獨特的規律,與漫畫不盡相同,我聽Superdash文庫木原主編講,上週拿到這個大綱就召集了幾位編輯共同研討,最終的結論是不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