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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一旦長期接觸甚至吃住都呆在一起,他的壞脾氣就三不五時地冒頭。好在李臨脾氣好,常常包容宋錦溪,他可以打掃,也經常下廚,反正他在家裡也做慣了的,於是將人寵得更加無法無天。
只不過宋錦溪吃慣了好的,雖說李臨做飯,但是所有的菜品都是宋錦溪讓專人送到家裡來的,偶爾換口味點外賣也是星級酒店的專送。更別提他平日裡的各類生活用品。
一時興起他也常常給李臨買衣服和鞋。李臨本就對那些所謂高階大牌不瞭解,根本不知道他身上穿著出門的衣服可能比他一年的生活費還貴,他腳上的鞋可能是班裡不少男生心水而不敢妄想的。
隔三差五的宋錦溪還以各種紀念日為由帶他去各種高階餐廳,是他手把手教會了李臨餐桌禮儀和各類社交禮儀。
宋錦溪也一天天看著李臨長成了與初見時截然不同的模樣,微微凹陷的兩頰長了些肉,不再一副營養不良的可憐樣子,膚色也白皙許多,甚至在大學期間還稍稍高了幾公分,人自信很多,不再畏畏縮縮的含胸駝背,像是蒙塵的明珠在他的手上一點點掃清了塵土汙垢,開始展現自己的光彩。
某一天李臨居然收到了女生的表白,宋錦溪才猛然驚覺這個人在無知無覺地時間流淌中變了一副樣子。
他偷偷撕掉了不知道哪個女生私下塞在李臨包裡的情書,假裝什麼事情都沒有的去寫自己的論文,半晌後,也許是良心難安,他從房間裡探出頭去看李臨在幹什麼。
李臨在泡腳——宋錦溪總覺得是老年人才會有的習慣——拿個腳盆倒了些熱水,安逸地靠在沙發上,手裡拿著本專業書在看。翻頁間,他眼角餘光看見一個人鬼鬼祟祟地在房門口探頭探腦,於是輕輕踩兩下水,“宋錦溪!加點熱水!”
宋錦溪又從房裡出來,自覺地去拿了醜醜的,按照他的審美根本不可能出現在家裡的熱水瓶,顛了顛,沉甸甸的,於是拿上熱水瓶,屁顛顛地走回來,往盆裡倒水。
倒水間他抬頭看著李臨,黑漆漆的發,黑漆漆的眼,鼻樑不算矮,白皙的臉上透著點生動的粉,不由得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