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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南水縣,林落一行人才知道,許明生利用這幾個月的時間已經正式成了南水縣縣令。現如今,方娘子、方雲瑞、許雲雷已經入住縣衙了。
這個訊息的來源是——阿火,這小子現在已經是南水縣衙役了。
林落一行人走進南水縣,發現雖然時間不久,但是縣城明顯熱鬧多了,人也多了。看著穿著一身公衣的阿火,林落差點以為自己認錯人了,小小聲的喊了句,“阿火哥?”
正在和攤販說話的阿火扭頭,發現他們一行人,歡快的跑了過來,“哎呀!你們終於到了。許大人天天讓我們上街巡察的時候注意你們,可算是來了!走,我帶你們回家!”
“回哪個家?”林落有點懵。
“縣衙啊!”阿火理所當然,“現在許大人家就主宰縣衙,他已經是縣令了。不過,人進去沒問題,但是馬車得放在外面,縣衙後院沒那麼大。”
林落點頭,“趙叔在不在?我走之前讓他給我買了處宅子,你知道嗎?”
“知道!”阿火眼睛亮了,“不光我知道,所有衙役都知道,趙哥那處宅子是給你買的啊?當時我們還笑話他來著,房子少,院子大。那裡放馬車肯定沒問題。”
樂寶這時候問虎妞,“你們叫外面這個人哥,叫買房子人為叔,他們之間互稱兄弟,這是誰給排的輩兒?”
虎妞撓頭,“不知道啊!護衛我們一直都叫叔叔,阿火哥那麼小,比虎子哥大幾歲,怎麼可能叫叔叔,只能叫哥啊!”
樂寶點頭,明白了,就是各論各的唄。
阿火將大家逮到了趙護衛買的房子中,眾人進去發現不怪阿火吐槽,這院子真的大啊,光院子就佔地兩三畝了。房子在後面顯得那麼小,距離太遠了嘛。胡隊長一看這裡就:()鹹魚闖山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