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二章:入住市賓館(求訂閱!)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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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卻也沒有想到,李毅出門竟然要住15塊錢一晚的房間,這幾乎相當於普通人半個月的工資了。
李毅顯然也看出了劉景山的想法,當即笑了笑說道:“業務所需,沒辦法!”
聽到這話,劉景山秒懂了。
原來李毅來這裡是談生意的,那就難怪了,這牌面得有!
此時,前臺的工作人員也已經為李毅辦好了入住手續。
隨後,李毅問清楚劉景山住的地方之後,說了句回見,然後便在工作人員的指引下來到了二號樓。
李毅之所以堅持要住315房間,主要是因為他知道黃立行一行人抵達這裡後,就被安排在314.
事發的時候,他和他老婆就住在這個房間。
以至於後來經常傳出市賓館二號樓的314房間鬧鬼的事兒,也算是為寧市的父老鄉親們增添了不少飯後的談資。
既然是要來找這位黃老闆化緣的,那就住到他隔壁,這樣見面的機會就多一些。
說不定就有機會了!
再說了,實在不行的話,等到那位保鏢兇手行兇的時候,自己及時衝到隔壁救人,這樣也可以達到目的。
總而言之,近水樓臺先得月就是了!
來到房間外,看著手裡的大鑰匙,李毅不由得搖了搖頭。
這還是寧市最有逼格的賓館,就這把大鑰匙就直接將酒店的逼格拉掉了一半。
不過開啟房間門之後,裡面的佈置和擺設倒是讓李毅眼前一亮。
這是一個套間,裡面是臥室,外面是客廳,甚至於裡面還有一個可以泡澡的衛生間。
此外沙發、茶几、彩色電視機一應俱全。
不得不說,這一晚上15塊錢的賓館還是很有特色的,最起碼在本地區,能稱得上奢華兩個字。
更別說這個房間還包含兩個人的早餐!
這麼一看,似乎也能對得起它的價格了!
當然了,如果不是為了自己的計劃,李毅還是不會選擇這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