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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生活兩年,他不求華愷可以立功獲獎,只求華愷可以得到鍛鍊,可以理解他的父親。
為了完成趙毅的遺願,也為了知道是什麼樣的感情才會讓一個人十幾年如一日,不顧自己安危的去照顧別人,華愷參軍了。
真正讓華愷明白軍人這兩個字所蘊含的意義是在一次搶險救災中。
當時房屋被洪水沖毀,自己即將喪命的百姓看見了軍旗,看見了身著迷彩服的軍人,臉上的傷心悲痛一掃而光,露出了看到希望的笑容時,他才懂了軍人職責。
當他的教導員奮力將他從洪水中推出來,而自己則被洪水捲走,連遺體都找不到的時候,他才知道什麼是戰友情。
尤其是搶險救災任務完成部隊撤離的時候,明明是深夜,明明剛剛遭受災害大家只能勉強吃飽,可道路兩旁卻站滿了人。
火腿泡麵這些簡單的不能再簡單的東西,明明是白天剛剛運來,明明是自己按人頭髮放到他們手中的東西,卻又回到了軍車上。
那一刻華愷覺得光榮,覺得自豪,明明只想在軍隊中廝混兩年的他,突然喜歡上了軍裝,愛上了軍營。
救他一命的教導員總喜歡說當兵就要當最好的兵,最牛的兵,也就是這句話鼓勵著華愷走到了今天。
可自己當兵到底是為什麼呢,為了理解爸爸嗎?不是,我早就明白了軍人的意義,。
是為了完成義父的遺願嗎?也不是,已經好幾個兩年了早就完成了義父的遺願了。
那到底是為了什麼呢?為什麼我不願意離開部隊?為什麼我不願意脫下這身軍裝?是因為保家衛國嗎?不,不全是,這是大義,是每個軍人都會做的事。
那我到底是因為什麼不願意離開部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