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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桌子上。
現在他在銀行裡的資金只有四十億左右了。
在短短一個月不到的時間裡,他竟然支出了四十多億,這是他用錢最快的一次。讓他體現到什麼叫做花錢如流水。
這也是他第一次發現自己的錢好像真的不算多。這才三兩下,結果手上的錢就緊巴巴的眼看著不夠用了。
不過幸好那些錢很有可能在兩個月內就能收回來,要不然他還真的不敢這麼做。另外,弗倫承諾可以拆借二十億美元給他,也是他願意拿十億美元出來借人的原因。
而且,科克萊恩家族在美國也許不算強大,但在拉斯維加斯的勢力不小。十億美元的短期借款就能賣一個人情給對方,這樣的事,他覺得多做一兩次都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