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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機剛降落在德州的地面,艾瑞就對林克說:“老闆,不要忘記帶上你的手槍。”
林克還是第一次帶著手槍飛行。或者這是他第一次帶著手槍離開家。他對自己的身手再自信,來到德州這個上帝都害怕的州,帶上手槍能讓他有更多的安全感。
他將手槍和彈夾合一,子彈上膛,又鎖好保險,最後將手槍跨在腰間的槍袋上。他來德州不是要打仗,而是來談生意的。
不過聽艾瑞將德州說得相當的恐怖,他也覺得還是帶上槍自衛更好一些。
艾瑞這個本地人告訴他,德州買槍不用任何申請,也不需要證件,甚至不需要登記。沒有持槍證也可以將槍帶上汽車。
德州也許人人都有槍,但你不知道誰會隨身帶著槍。
艾瑞說:“在德州,是一言不合就拔槍的地方。所以在德州,司機通常都很受交通規則,因為遇到路怒族,後果會很嚴重。因為他們從車上拿出來的不會是扳手,更可能是一支手槍。甚至是一支自動步槍。”
林克他們來到休斯敦,是要和艾瑞的一個朋友談一筆生意。為了避免麻煩,他們的飛機並沒有降落在降落在休斯敦的國際機場。而是降落在一個叫戴維德韋恩的私人機場。在這裡不會有人檢查他們的行李。
他們剛下舷梯,一輛車直接開到跑道。泰格從車上下來:“老闆!”
“事情談得怎麼樣?”他在有計劃來這裡之前,泰格就先過來這裡打前哨了。
“我約了他下午三點在他們公司談。”
林克看時間差不多了,就說:“那我們先去和他談談!”
泰格租的是酒店的車子,能載下他們所有人。他們一路上向南,倒是沒遇到路怒族。他們的目的地是貝萊爾區。泰格帶著他們來到一幢河邊的白色四層大樓:“老闆,就是這裡。”
林克他們進入大樓,大樓內迎賓的不是年輕貌美的前臺,而是一個黑人彪形大漢。黑人看到泰格和艾瑞就笑著和他們擁抱。
艾瑞和黑人說:“這是我的老闆。我們約了和羅森見面。”
黑人說:“羅森在地下室練槍,要我帶你們去嗎?”
“不用,我記得路。”艾瑞笑著說。他和泰格之前都是這家安保公司的保鏢。只是在兩年前才離開了這裡。
艾瑞帶著林克他們來到地下一層。這下面完全被改造成一個射擊場。在地下室的樓梯間級能聽到砰砰的槍響聲,想來有不少人在裡面練槍。
他們在門口又被攔下了。不過看到艾瑞,對方就讓他們進去了
裡面一共有十多條槍道,有四五個人在裡面練槍。艾瑞和這些人似乎都認識,經過的時候,都和那些說上兩句。最後他們找到一個頭發已經花白的老頭。不過這老頭正帶著一個耳塞,在用左手射擊。
艾瑞趁他打完子彈要換彈夾時喊了他一聲:“羅森!”
“艾瑞?你也來了?”老頭扯下耳塞和手槍一起丟到槍臺上,笑著說。“看來你混得不錯。”
“是的,我跟了個好老闆。”艾瑞和他擁抱之後,指著林克說。“我想,你也認識我的老闆。林克·漢斯。老闆,這是我入伍時的教官,也是我曾經的老闆,羅森。”
“你好!羅森。”
老頭和林克握了一下手,笑著說:“你好,林克!”
林克發現的的右手無名指和尾指都不見了,怪不得用左手開槍。
不過他也沒表現出驚訝,“這個地下練槍室很不錯。我看著都想建一個了。”
“哈哈,或許你根本就不需要忍受地下回音的折磨。”林克是個大地主,全美國人都知道。想要練習射擊,有太多的地方可以建射擊場。“要不要打幾發?”
林克看他剛才還在換彈夾,就知道他還沒練完,就說:“好啊!不過我用慣了自己的槍。”
“有順手的槍,是最好不過的。”對於一個槍手來說,槍只要不會卡殼,漂亮與否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靈敏度和順手。
羅森說完,就重新站到槍道戴上耳塞,然後拿起手槍瞄準。
林克也戴上耳塞,然後取出手槍,取出彈夾,並將槍膛中的那顆子彈也退了出來後,這才換了另外一個彈夾。這槍道的長度只有不到三十碼,用特製尖頭彈不僅浪費,而且對靶子的破壞力也大。
他也是單手握強,瞄準了一會,扣動扳機,就砰砰砰的一連串連射。雖然他換了普通手槍彈,但是他的的手槍槍管要比普通的半自動手槍要長一些,槍聲也有很大的區別。對槍熟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