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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得逾越的政治規則,不然政治前途就受到極大影響。
舉一個最典型的例子,正統八年,周王之弟汝陽王第五女選配黃阜,當時“阜親父璿見任開封府知府,親兄平見任吏部文選清吏司主事”。
老父親是副省級城市的第一把手,兄長是批發天下官帽子的吏部小天官,結果就因為這場聯姻,“璿(致仕)閒住,平改外職”,老父親的開封市委書記就地免職,兄長也只能外調做個小官,整個家族的命運急轉直下。
黃知府差不多六十歲才中了進士出來做官,到現在總共也只做了八年官而已,所以年齡雖然已經不小了,但是他還真想多做幾年官。
“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縱然是登州這樣的窮山惡水,多作幾年知府也是極好的,而且他進士出身,只要不犯上什麼錯誤,說不定過上一兩年就調到富裕地方再幹一任知府甚至是更高階別的職務。
可是若是觸犯了勾連藩王這條不可逾越的政治規則,十個進士出身也保全不了黃知府。
現在最重要的是自證清白,黃知府看了一遍這份揭貼,趕緊交代下去:“福山銀案得限期破獲了,破不了就摘了他們的官帽子,還有衡王府如果有人到登州來打秋風,一律給我趕回去,一個也不許留在登州府內,他們若是敢留下來,那就自求多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