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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中午,宋喜離開醫院回到翠城山別墅,喬治笙說順利的話三天,那也就是最少要去岄州待三天,她收拾了幾套夏裝,因為不曉得到那邊會是什麼情況,所以又帶了兩條不同風格的禮服,想著無論什麼場合,總不至於臨陣磨槍。
都收拾完,宋喜坐在床邊,胃裡面一陣兵荒馬亂,伴隨著清晰的咕嚕聲,看了眼時間,這都下午兩點多了,要是在醫院,午飯都吃完一個多小時了,難怪會這麼餓。
下樓,來到廚房,廚房桌上的鮮花從百合換成了紅玫瑰,一看就是有人來收拾過。
宋喜開啟冰箱門,往裡一瞧,正面的都是各種大牌啤酒和飲料,有一瓶等同三瓶茅臺價格的LUCID,有七百多人民幣一瓶的MIX,據說一瓶等於六十個優質蘋果;側面則擺滿了依雲礦泉水。
這棟大別墅裡面什麼都有,唯獨沒有飲水機,因為喬治笙只喝瓶裝水,而且必須自己開,活像是誰要毒害他似的。
宋喜從小到大也算是錦衣玉食的養著,但是跟喬治笙比起來,莫名的有種盜版和正版的差別。
合上冰箱門,宋喜可做不到喝水就能飽,她找了找廚房的其他位置,竟然被她找到一小袋麵粉,看到麵粉,宋喜腦海中第一個閃過的就是疙瘩湯,她在專門放蔬菜的冰箱裡面看到西紅柿和雞蛋,可以做個熗鍋的疙瘩湯吃。
這一系列的想法成形於剎那之間,不受宋喜個人意志控制,但找到食物的喜悅並沒有持續三秒以上,因為她唯一會做,並且做得不錯的一道食物背後,會讓她想到一個不開心的人。
想到那個人,宋喜頓時連飯都不想吃了。
腦子在倔強,但胃卻很誠實,又是一陣飢餓的呼喚,宋喜是不扛餓的人,餓了就得馬上吃,不然低血糖也會很快找上來。
不再遲疑,她剪開面粉袋子,又拿了個稍大的碗出來,就著水龍頭的細小水流,用筷子把麵粉攪拌成一顆顆的小疙瘩,看她這個手法,完全不像個不會做飯的人,可事實山,她唯一會做的也就只有這個了。
畢竟曾經做過無數回,又被人稱讚,她就越做越來勁兒,到了現在,哪怕幾年都不做,一旦開始,所有的步驟都像是印在了腦子裡面。
疙瘩拌好,宋喜又熱了鍋,炒了柿子,然後加水,等水開之後把疙瘩下進去,水再開之後臥個荷包蛋。
熗鍋的疙瘩湯特別簡單,就她這種‘天殘手’級別的都能做,一碗紅彤彤的疙瘩湯盛出來,上面擺著一隻滾圓的白色荷包蛋,端的有食慾,可宋喜拿著筷子,卻突然間食慾全無,甚至連胃都消停了不少。
三年了,她始終沒辦法平靜的面對,就連一碗疙瘩湯都不能平靜的吃。
正晃神之際,外面傳來開門的聲響,宋喜一愣,從廚房走出去看。
喬治笙出現在大門口,他正在換鞋,身後還跟著如影隨形的元寶,三人六目相對,自然是宋喜先出聲打招呼,“你們怎麼這個時間回來?”
喬治笙邁步往前走,到沙發處坐下,一貫的冷淡,“收拾東西。”
元寶隨後走進來,朝著宋喜稍稍頷首,然後邁步上樓。
宋喜也沒打算跟他尬聊,轉身欲走,喬治笙忽然問:“你買了什麼?”
“嗯?”宋喜重新轉頭看向他。
喬治笙又問了句:“你買了吃的嗎?”
宋喜稍一頓,隨即道:“哦,沒有,我煮了點兒疙瘩湯。”
喬治笙用怪異中夾雜著意味深長的目光看向宋喜,起初宋喜還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但隨後想到昨晚她做的那兩道黑暗料理,八成喬治笙以為她在撒謊。
她趕緊解釋道:“我只會做疙瘩湯,你喜歡吃酸甜口的東西,我不會做。”
喬治笙二話沒說,耳聽為虛,眼見為實,他起身往廚房方向走,宋喜忐忑的跟在他身後。
進了廚房,那股濃郁的香味兒更加明顯,喬治笙看著飯桌上一動沒動的疙瘩湯,又瞥了眼明顯用過的菜板和鍋,貌似真的是在家做的。
宋喜也不傻,喬治笙都表現出明顯的興趣,她總不能說:那我先吃了,你忙。
她只能客氣的道:“你吃過飯了嗎?”
果然,喬治笙說:“沒有。”
宋喜說:“這碗我還沒動,你不嫌棄就先吃吧。”
喬治笙說:“不用。”
宋喜暗道,還真的怕她下藥,可緊接著喬治笙又說了一句:“你再做兩人份。”
完全是客人進了飯店點菜的語氣,宋喜不由得看向喬治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