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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麥同學才不認為是自己惹著人家了,一副特無辜,特一本正經地回答了,“一個沒腦子的壞小孩兒,還需要我去惹他嗎?不需要別人,自己都能把自己給笨死了,笨也就罷了,還長了一副暴脾氣,沒治了。”
梁午聽了兒子的話,樂的不行,跟自家兒子一比,那孩子真的就是蠢的無可救藥,沒本事還喊打喊殺的,沒打死別人,差點沒把自己給摔死,比自己兒子大上一倍,腦子還不如兒子的萬分之一好使呢,不比不知道,一比才知道自己兒子有多聰明,他能不驕傲,能不開心嗎?
嘚瑟的笑容還沒在臉上停留夠一秒鐘,就被孩子他媽給狠狠瞪了一眼,梁午連忙收斂了起來,乾咳了聲,意識性地說了幾句,不能在外面欺負人,不能在外面惹事之類的冠冕堂皇的話。
其實說了也沒多大意義,這話估計也是從左耳朵進,右耳朵就出了,熊孩子吃著東西,連頭都沒抬。
程玉瞅見熊孩子沒事人的樣子,就氣不打一處來,眼看著就要開訓了,梁午忙插話,“那個,程玉啊,剛才姚軍小軒子他們發資訊過來,說是人在譚峰那兒呢,要我們一起過去,譚峰也在呢,說是要跟你說點事。”
程玉愣了下,“譚峰要跟我說什麼事?”
“就是不知道啊。”梁午拿溼毛巾給大麥擦了擦吃的油汙汙的嘴巴,“去看看不就知道了,你回來這麼久,還沒見過他的吧?”
“是沒見過,那就去吧,不管怎麼說,當初要不是譚峰低價把地賣給我,也不會有現在的玉莊,總歸是欠著人家一份人情呢。”程玉倒也沒猶豫,就爽快地答應了,而大麥同學也算是逃過一劫。
雖說玉莊跟譚峰的會所比鄰而居,可打從回來,程玉還真沒去過譚峰的會所,更是沒見過譚峰本人。
會所變化並不大,除了新增了一些與時俱進的東西外,氣氛還跟以前沒二樣。
大麥是第一次來這種地方,被梁午抱在懷裡,小腦袋扭來扭去,一雙眼睛咕嚕嚕轉個不停。
進來的時候,梁軒,姚軍,譚峰都在呢。
梁軒看到大麥,就把人接了過來,“走,帶你去玩好玩的。”
這自家的血脈跟別人家的就是不一樣,雖說不知道大麥是自家人的時候,也不會虧待他,但畢竟是隔著一層呢,現在就不一樣了,大家都是一個血脈傳下來的,那親密自然是不一般了,尤其還是小叔的種,資質比小叔還要好,沒有人不喜愛的,家裡的爺爺,提起小傢伙來,就笑的合不攏嘴,天天腳下生風,彷彿一下子枯木回春,再次年輕了一把似的。
當初真是看走眼了,都沒察覺出來,大麥是小叔的種,要不是出那趟子事,小傢伙找上門,被爺爺看出來,還不知道要什麼時候才能認回來呢。
當然了,誰也沒想到,他會是小叔的孩子,沒想到小叔的運氣這麼好,一次就中,對於他們這個子嗣不是很繁衍的種族來說,算是比較稀罕的了,在這點上,他是沒少嫉妒自家小叔,走的這叫什麼狗屎運嗎?
“這孩子長的真好。”譚峰笑看著大麥,“孩子第一次來這裡,好好玩,今晚的賬都算我賬上。”
看到梁午和梁軒對這個孩子如此喜愛重視,譚峰雖然不太理解,但也很快就知道該怎麼對待,跟待梁家人無疑是沒錯了,這孩子以後定是會進入到梁家的。
“那感情好啊,那待必須的好好玩,玩盡興了才是。”姚軍一聽,也忙站起來搭著梁軒的肩膀,“走,一起。”有人付賬,不玩白不玩。
離開的時候,梁午不忘囑咐,“他還小呢,別帶他玩那些亂七八槽的。”
“知道。”梁軒和姚軍應了聲,就帶著大麥跑不見影了。
譚峰讓人給程玉和梁午上了杯酒。
程玉喝了口就放下了。
“喝不慣?”譚峰問她。
還真喝不慣,胃口被養叼了,很難再適應過來,這些酒喝到胃裡總感覺寡淡無味的,“還好。”
“說出還好兩字,已經是抬舉我了,這酒跟你莊子上的酒可沒法比。”譚峰顯然是去綠松酒店喝過酒,以他的能力要查出酒的來源並不是什麼難事,“你那酒才是真真的好酒,只是從綠松酒店買回來的已經喝光了,只能將就了。”
程玉笑了笑,“譚哥想喝那還不簡單,我讓人送來一些不就行了,如此近,也不費什麼事。”
“那敢情好。”譚峰倒也沒拒絕。
程玉就打電話,讓莊子裡的人給送來了十幾壇。
程玉和梁午喝的時候,都是一杯一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