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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梅母心目中留下不好的印象。
雖然是較為遺憾,不過張少傑發誓,很快梅母就會曉得,對於張少傑,她是完全看走眼了!
她將會意識到——她的看人的眼力是何等淺薄!
離開錦霞歌廳。
張少傑找了一處西餐廳,與梅豔芳在鋼琴師的彈奏下,吃了一頓奢侈的午餐。
付款時,張少傑毫不在意的掏出1000多港元,讓豔芳大為心疼。
之後,張少傑依然是精力旺盛的拉著梅豔芳亂逛。
電影看過,去聽音樂。
讓張少傑感覺驚訝的是,這時候的梅豔芳,除了喜歡一些曰本的偶像明星之外,其實是相當喜歡鄧麗君的歌。
甚至,梅豔芳也能夠用國語,翻唱鄧麗君的那些婉約歌謠。
梅豔芳在歌壇上本質就是百變女王,各種風格就能模仿。只不過,後來梅豔芳出道之後,因為《壞女孩》引起轟動和爭議之後,形象才逐漸定型,成為“東方麥當娜”。
張少傑知道,《壞女孩》這首歌,雖然帶給梅豔芳無與倫比的歌壇影響力,但是也使得她的形象,開始被人充滿偏見。
至少,電影行業的那些導演,交給梅豔芳的角色,要麼就是“川島芳子”這樣的反面角色,要麼就是為了喜劇效果而醜化,再不然就是讓梅豔芳扮演男人。
而像《東方三俠》那樣的一方面戴著面具時是女飛俠俠骨仁心、行俠仗義,而脫下面具之後又是賢妻良母充滿女人味。這樣的比較正面,充分展現梅豔芳美好形象的扮裝,卻是在銀屏上很少見的。
一場音樂會聽完,張少傑帶著梅豔芳到百貨大樓中購買漂亮的衣物。
事實上,梅豔芳這些年雖然歌舞表演,都是較為叫座。此時的衣服,僅有少數幾件,而且多是穿了幾年的舊衣服。
張少傑深知,討女孩子歡心,大方豪爽,送她美麗的衣物,也是一種能夠迅速加深好感的方式。
世界上,沒有幾個女孩,不喜歡美麗的衣物。
女為悅己者容,帶女孩購衣。
讓她被美麗時裝,裝扮的煥然一新。
再加上一句真誠的誇讚。那麼,如果是處世未深的女孩,對半會對男子心中暗生情愫。
“你真會亂花錢,僅僅幾個小時,就亂花了一萬塊。真該找個人,管管你的錢包,讓你再也不能這麼糟蹋錢了!”
梅豔芳手中拎著大包小包。時裝、化妝品、飾品,一應俱全。雖然有點埋怨,但是,更多的則是被今天的瘋狂購物刺激到了。
說真的,這是梅豔芳最大手大腳花錢的一天。
花的不是她自己的錢,而是面前這位,和她差不多大的大男孩給他買單。
想到此,她的心莫名的怦怦亂跳。
“哎!你願意做那個幫我管錢包的人嗎?!”張少傑道。
梅豔芳羞道:“你個無賴......”
看著她嬌羞的跺腳。
張少傑更加得意的哈哈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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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明月高懸。
窗內,一盞燈火。
人影,伏案,書寫!
沙沙沙沙......
鋼筆劃字,筆走龍蛇。
這些天的抄寫《大唐雙龍傳》,張少傑的書寫速度,也飛速的進化。
人是鍛煉出來的。
就如以前,張少傑寫網路小說的時候,為了能夠在電光火石之間抓住靈感。
所以他拼命練習打字速度,從最初每分鐘輸入10個字,最後達到每分鐘能夠在鍵盤上用“二指禪”也能打出150個漢字的高速。
現在,用筆寫字,雖然不能如同鍵盤打字一般的快速。但是,張少傑現如今每小時已經能夠對照現有的文字,每小時在紙張上抄寫2萬個漢字的程度。
因為抄寫能力的提速,使得張少傑每天僅僅花3個小時,就可以抄寫6萬多字。
當然了,如果每天向《明報》或者是玉郎國際投稿6萬字,肯定會嚇壞所有人,更會惹起人的懷疑。
所以,現在張少傑抄好了文字之後,僅僅是每週固定向《明報》和玉郎國際交出6萬多字,一卷內容的《大唐雙龍傳》!
平均到每天的話,僅僅相當於每天“創作”9000字的程度。
每天寫9000字的快槍手,在武俠小說時代,雖然不多見,但是也並沒有達到驚世駭俗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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