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亨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過一些廣告之後,看到眾多的流行服裝企業,比拼品牌、銷量,本質上不過是請明星進行代言,以大量的廣告堆砌流行、時尚。
而張少傑旗下的企業,擁有最多的資源無疑就是明星資源。
於是,梅豔芳在林青霞成立了食品公司之後,也是忽發奇想,成立的“魅影天香”服裝品牌。
“魅影”屬男裝系列,不過目前拍的廣告,都是梅豔芳男裝代言。
而“天香”卻是女裝品牌,由鄧麗君無償代言廣告。
“魅影天香”聘請香港第一流的服裝設計師,並且再眾多高品位的藝術家們指點下,進行設計製作的系列時裝。
既不跟風國際上歐美曰流行風潮,也不老土,反而我素我行,男裝顯得瀟灑,女裝顯得美麗。
張少傑看到家中,鄧麗君拍的幾張時裝照片,不由的笑道:“不錯呀,有鄧麗君幫你代言,生意想要不火爆都不行了!”
梅豔芳得意說道:“那是當然,剛剛進行了為期一個星期的宣傳,就已經接到了20萬套的訂單,雖然每套僅僅是50元出廠價,但是實際上利潤率已經達到60%以上了!而且,不但在香港的廠商願意採購,就連內地的很多的商人,也紛紛的大批次的採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