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章 他是不是太苟了 (第1/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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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漱後,洛克拿了一隻bud light啤酒站在陽臺晾乾頭髮。 喝完啤酒後,他返回房間,將窗簾拉好,開始變裝,他按照格蘭公寓裡一個亞裔的模樣給自己易容了。 他剛剛去陽臺就是觀察有沒有人監視他,上次湯姆.威廉姆斯的監視給他留下了陰影,他都猶豫要不要換一個不容易被監視的房間。 想不到湯姆.威廉姆斯這個傢伙還有這麼感性的一面,很明顯,知道哈德.托馬斯的真實身份後,湯姆.威廉姆斯對這個案子變得意興闌珊,這才說了一番莫名其妙的話。 也是,費爾蘭.阿方斯是個十惡不赦的垃圾,那殺他的人是什麼? 自然就是為民除害的英雄了,那這個案子再查下去還有什麼意思,難道真的要將那個殺手找出來啊! 所以他才說正義是一坨狗屎。 可憐的傢伙,應該是看到了太多黑暗的東西,所以才變得憤世嫉俗滿口毒舌,將自己變成令人厭惡的人。 半個小時後,一個戴著近視眼鏡穿著灰色連帽衫的亞裔年輕人走出格蘭公寓。 洛克沿著馬路走了一段路,最終選中了一輛老款的福特福克斯,在L4的汽車駕駛和L2的開鎖技能下,這輛車完全就是他,毫不費力地鑽進車裡。 他的手上戴著一雙仿人皮手套,不仔細觀察根本就發現不了,雖然靈活性比不了乳膠手套,但是乳膠手套太引人注意。 二十分鐘後,洛克將車停在特洛夫地鐵入口,他走進地鐵,在地鐵衛生間再次變裝,依然是亞裔面孔,不過衣服和眼鏡都換了。 這次是卡其色的休閒西裝配牛仔褲,身材也胖了一圈,頭上帶著黑色洋基隊棒球帽。 他從地鐵的另一個出口出來,又選了一輛灰色雪佛蘭科魯茲,這才一路飛馳,朝聖蓋博谷東區駛去。 是的,他今晚又要去華人區買東西,按理說最好是換一個地方,不過他對自己的易容變裝術有信心。 洛克被白天的案子刺激到了,他突然意識到他好像有些太苟了。 他已經不再是以前的謹小慎微的清道夫了,他可是有系統加持啊。 除了享受全新的人生之外,他應該做點更有意義的事情。 那位殺手,應該是屬於替天行道,這樣的人,在中國稱作俠客。 十步殺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功與名。 他若是知道哈德.托馬斯,呃,費爾蘭.阿方斯的所作所為,應該也會將他嘎了,就如他之前順手將阿瓦迪亞給殺了一樣,因為這些傢伙不配繼續活著。 這樣一想,洛克就覺得他的準備工作還不夠,他還缺一把沒有登記的槍,或許也可以弄一把自動步槍。 還有買一些藥品以及變裝的裝備也要補全一點,比如衣服至少要備五個風格的。 還有假髮,若是能買到假髮更好。 洛克對那個殺手很好奇,很顯然,殺手先找到了那位CIA退休清道夫,從對方口中知道了費爾蘭.阿方斯的資訊。 那麼,接下來還會繼續死人嗎? CIA退休的清道夫,腦子裡的資料絕對不會少。 而CIA安置在洛杉磯秘密證人類似費爾蘭.阿方斯這種十惡不赦的,也絕對不他一個人。 不過CIA應該也不是傻逼,費爾蘭.阿方斯死了,他們應該會警覺,將其他的秘密證人轉移的。 抵達華人區後,洛克將車停在馬路邊,他摘掉帽子,走出汽車,一會兒就混入滿大街的華人之中。 混入同族裔的人群之中,更利於變裝,這也是為什麼他喜歡來聖蓋博的原因。 十分鐘後,洛克又換了一副面孔,面孔蠟黃,渾身散發著煙味,也換了一身行頭,整個人氣質迥異,變得狠厲兇狠,生人勿近。 化妝升級到L3大師後,變裝越來越得心應手了,而且妝容也更加精湛了。 洛克心底不由閃過“醫生”的名字,不知道他的易容變裝術跟醫生的換臉術到底誰更勝一籌? 他熟門熟路地來到巷子裡的藥店,華佗藥店,徑直走了進去。 還是上次那個華人青年守櫃檯,這次他沒有玩手機,而是在吃宵夜,那把柯爾特M2000依然既往擺在他的手邊。 他神情默然地看著洛克,用中文問道:“要買什麼?” 洛克抹了抹鼻子,用日式中文說道:“丙泊酚、依託咪酯、右美託咪啶、咪達唑侖,芬太尼……” 華人青年楞了一下,皺眉問道:“日本人?” 他拿起對講機問道:“有個日本人過來買藥,賣不賣?” 洛克怔了一下,立刻反應過來了,心裡哭笑不得,媽的,幹嘛模仿日本人的聲音! 他完全沒有想到這個,他單純自是想換一個腔調,看來是要翻車了。 很快對講機裡傳來聲音,“告訴他,價格三倍,不買就滾!” 華人青年拿起柯爾特M2000,神情冷峻地盯著洛克,“你也聽了,買不買,不買就滾!” 洛克只能繼續硬著頭皮裝下去,一副受了羞辱的模樣,神情猶豫,點頭道:“買……”這章沒有結束,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