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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韶明不高興了,“我明明就是說真話!”
常笙畫斜眼睨他。
寧韶明頓時就慫了,“不說就不說……”
反正下次隨口說了,女魔頭還能逼他收回去麼!哼!
常笙畫哪裡不清楚他是在打什麼主意,但也沒說什麼,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就放過他了。
將那份小吃解決了之後,常笙畫就拉著寧韶明離開了。
說是出來約會,但是他們也沒有特意去什麼特別浪漫的地方,逛完老街之後就去商場裡轉了轉,買了兩件衣服,再去吃了個飯,就已經是晚上八九點了,第二天還要開車返回殲龍駐地,常笙畫和寧韶明便打道回府了。
往回走的時候,寧韶明突然來了一句:“感覺我們跟老夫老妻似的……”
常笙畫正在研究寧韶明非要給她買的那條款式繁複的裙子怎麼穿,聞言便隨口道:“嗯?覺得天天見著就七年之癢了?”
“……我們連七個月都沒有好麼,癢個毛線啊,”寧韶明一頭黑線,然後又有點臉紅,“我的意思是……我們處得挺好的。”
很有……一家人的感覺,但是又區別於那種所謂的愛情久了就變成親情的味道。
寧韶明覺得,他和常笙畫在一起生活七年,十七年,甚至是七十年都不會有那種膩煩感,不會因為人們總說柴米油鹽醬醋茶會消磨掉感情,就忘掉了那種愛她的感覺。
其實愛情會變成親情是個悖論,愛人就是愛人,親人就是親人,人們常說打斷骨頭連著筋,親人之間的血緣關係是沒辦法斷掉的。
就像是你的父母沒有將你養大,可是法律仍然會要求你贍養他們——親情的保障是透過道德和法律共同約束的。
愛人卻是不同,或許可以透過一張結婚證來作為法律保證,或許透過家庭和孩子來作為他們不能分開的責任,但是想要分開並且老死不相往來也不是一件難事,離婚已經是常態。
畢竟你可以痛恨父母,但父母一輩子都是你的父母,伴侶再怎麼樣變成相濡以沫的親人,忍耐到了極點,也是可以換一個的,甚至社會公認的觀點是——結婚要慢,離婚要快。
平淡的婚姻並不等同於無波無瀾,看著對方的面孔就看成習慣,再無心動之感.
所謂愛情會演變為親情,那應該是一種獨屬於愛情於親情之外的感情,它應該有溫馨也有激情,縱然平靜,但也可以掀起波瀾起伏,而不是同床異夢,用“孩子的媽”和“孩子的爸”來代替另一半在自己心目中的形象。
常笙畫常跟寧韶明說,戀愛和婚姻是需要經營的。
寧韶明當時聽著的時候覺得不太能理解,但是常笙畫用很實際的舉動做給他看了——從來不掩飾的愛意,時不時給感情加溫的小心機,愛護他的同時也尊重他,並不會因為他們之間的距離太靠近而毫無顧忌地暴露出自己最醜陋的那一面。
恰恰相反,常笙畫更願意在他面前收斂起陰沉的面貌,惡劣的脾氣,動不動就冷眼睨人的高傲。
比起他們還是戰友的時候,常笙畫反而會愈發注意自己的話語會不會傷人,形象會不會蓬頭垢面,一舉一動會不會讓寧韶明覺得她不在乎他。
寧韶明要是無意中說她有哪裡不太好,常笙畫馬上就會試著去改變,哪怕在外頭受了氣,她也不會輕易在寧韶明面前發脾氣,反而用更示弱的姿態來求個依賴,讓寧韶明更能體會到常笙畫的真實心情,拉近兩個人的關係。
這不是熱戀之中一時的舉動,寧韶明瞭解常笙畫的性情,就像是她離開You-Know-Who多年仍然保持當時的狀態一樣,她會一直保持這樣的行為。
——不是演戲,不是戴面具,是她認為自己作為伴侶應該盡到的責任。
以前寧韶明聽過殲龍大隊有過戀愛經驗的隊員們吐槽,說交了女朋友之後,頭幾個月看著還是溫柔嫻淑自然大方的,挑不出任何錯處,對他們也沒什麼意見,熟悉了之後就開始暴露各種各樣的缺點,人醜了,性格也差了,好像變成了另一個人。
就算他們能接受前後的差距,但對方還要數落他們這裡不好那裡不好,從不會反省自己的行為,明明一開始就知道他們是當兵的,他們也明確表示了自己的時間不充裕,可是一有個衝突,這就成了攻訐他們的主要理由,好像連呼吸都變成了錯誤,誰都容不下眼裡那點沙子。
於是一段感情從甜蜜變成了負擔,折磨得兩個人心力交瘁。
然後寧韶明就問那些結了婚的戰友們——戀愛的時候折騰得多了,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