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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跟前幾起案件確實有相似之處,透過小卡片上的電話約了妹子在旁邊的快捷酒店幹架。 幹完架之後,從酒店出來轉到旁邊的幸福路上,就遇上了搶劫。 嫌疑人劉兵交待,說他近期丟了工作,身上的錢也花完了。 晚上朋友請客在路邊的燒烤攤喝了點酒。 走到幸福路上的時候,正好跟鄒凱遇上了,看到鄒凱脖子上明晃晃的大金鍊子。 於是酒壯慫人膽,就想著搶了大金鍊子,應該能賣點錢。 以為很容易,沒想到碰到了硬茬子。 這個鄒凱是健身教練。 要不是他隨身帶著水果刀,這金鍊子還真就搶不著了。 案子就這麼簡單明瞭。 更令劉兵崩潰的是,鄒凱說,那個金鍊子是假的,花十幾塊錢在土地廟前的地攤上買的。 臨了,羅蒙問了鄒凱一個問題。 “你是在哪裡拿的小卡片?” 鄒凱回答:“酒店前臺那邊拿的。”喜歡兔人兇手()兔人兇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