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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勇被關在停屍房裡整整七年的時間,倍受折磨,在蘇非和羅蒙見到他的時候,他處於深度昏迷的狀態。 120救護車給送到了醫院。 面對馮勇的慘狀,連醫生都感嘆,他這個樣子,還能活著,也是一個奇蹟。 其中一個醫生說。 “四肢都被砍了,就跟人彘一樣。虧得處理的還算恰當,否則早就死了。” 在羅蒙知道嫌疑人身份的時候,一時之間是懵的。 馮勇,他並不認識啊。為什麼沈如明說,馮勇之所以在七年前犯下連環命案,都跟羅蒙有關呢? 後來,馮勇在醫院經過治療,醒了過來,他說了一個名字之後,羅蒙恍然大悟。 這個名字叫毛哥。 一切都跟十年前羅蒙剛從公安大學畢業,做的那一次臥底任務有關。 怪不得沈如明說,一切的罪魁禍首就是羅蒙。 不管是七年前還是七年後,嫌疑人都是針對羅蒙而來的。 羅蒙說,十年前他在連市風尾派出所實習的時候,接到了一個臥底任務。 連市風尾禁毒大隊需要一個人協助偵辦,說是最好是一個生面孔,同時也是比較機靈的人。 羅蒙因為剛剛實習,符合生面孔這個條件,專業能力在學校也是一流的,所以就派了他去配合偵辦。 當時說是借調幾天,沒想到一去就是一個多月,任務看似平淡,其實兇險萬分,稍不注意就會送命。 案情碰頭會議上,羅蒙是這樣描述那一次臥底任務的。 :我被派到禁毒大隊之後,才知道是要執行一個臥底任務,當時內心還挺興奮的。 那個時候滿腔熱血,在派出所實習,成天不是幫轄區住戶找狗就是找貓的,有點英雄無用武之地的感覺。 禁毒大隊的趙隊介紹了任務,說他們前幾天在轄區的出租屋內抓到幾個聚眾吸粉的粉蟲。 經過深挖,幾個粉蟲坦白來源是從一個叫毛哥的手裡買的。 趙隊說,這個毛哥是一個幾進宮資深粉蟲。 抓到毛哥之後,毛哥比較識時務,立刻說要檢舉立功。 為了抓到毛哥買貨的源頭,趙隊就讓我偽裝成毛哥的手下去跟源頭大哥接頭。 我見到了毛哥,人不可貌相說的就是毛哥,我以為在粉界混的毛哥,一定是一位花臂大佬。 沒想到,他其實就是一個看起來特別猥瑣的中年大叔。 又黑又瘦。 毛哥確實顛覆了我對他們這一類人的看法,他為人和善,還挺照顧人的。 他花了幾個小時的時間,詳細地給我講了他們這個行業的各種細節。 他看我年輕,怕我心理承受能力不行,還勸解我。 “別怕,到時你儘量少說話,一切有我在,啥都好辦。 其實我們這行也不是電視劇裡演的那麼玩命,都是人,哪有不惜命的。” 執行任務之前,趙隊一再叮囑我,要特別注意毛哥,說到底還是不信任毛哥。 趙隊說:“毛哥這個人,三進宮了,滑頭得很。你要見機行事,一旦察覺不對,保命要緊,其它都不重要。” 我跟著毛哥回了家,本來以為那次任務只有幾天就可以完事的。 沒想到,源頭大哥那邊特別謹慎。 天天聲東擊西的,搞得毛哥特別火大。 好在,經過毛哥幾番周旋,終於取得了源頭大哥的信任,確定了交易地點。 結果中間又發生了插曲,毛哥從源頭大哥那邊瞭解到,源頭大哥後面還有更牛逼的大佬。 趙隊決定放長線釣大魚。 於是,我有長達一個月的時間和毛哥吃住都在一起。 現在想起來,毛哥除了不走正道之外,還算是一個不錯的好男人。 我住在他家的那一個月,整整胖了十斤。 毛哥做飯的手藝真的不擺了,每天不重樣。 他有一個在老家上高三的女兒,學習成績不錯。 他說我比他女兒年齡相仿,看到我就想起了他女兒。 他幾乎每天都要和他女兒通話,看得出來,他是一個女兒奴。 女兒要什麼他必定要滿足。 為了給他女兒買檯膝上型電腦,手裡錢不夠,還管我借錢來著。 看到他每天和女兒通話,我就想起了妹妹羅素,我給她買的電腦還沒給她呢。 但那個時候,為了不露餡,趙隊不讓我和家人朋友聯絡。 毛哥說,他也是被朋友下了套才入了這一行的,一旦陷進去就很難再出來。 他說他以前是做通訊生意的,賺了不少錢,後來沾上了那個玩意兒,賺的錢差不多都賠在這裡頭了。 為了賺錢,不得開始買賣。 毛哥說,幫警察抓住了背後的大佬,他就徹底金盆洗手不幹了。 我跟趙隊反映了毛哥的情況。 趙隊說:“你還是太天真了,他每次都說不幹了,出去了之後還幹。他這種人,戒不了的。” 暑假快結束的時候,大佬背後的大佬終於要登場了。 跟毛哥去交易之前,趙隊害怕我出事,給了我一把槍。本小章還未完,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