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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開封府衙左堂內,包拯正在審理範明仁狀告富貴橋關撲店一案,堂外看審案的百姓擠得裡三層外三層,站在最外圍的百餘人根本看不到大堂,但依舊不肯離去。
唯一離開的人是富貴橋東主張堯承,他覺得在這裡應訴有失身份,便全權委託吳大掌櫃代表關撲店應訴。
事實上,原告和被告都不需要出面,而是他們各自委託的訟師出面陳述。
大堂上兩名訟師唇槍舌戰,鬥得十分激烈。
郭訟師的聲音比較高亢,指責對方的語氣十分嚴厲,他是想從氣勢上壓倒對方。
“我們都知道買關撲的規矩,單子一分為二,關撲單給客人,底單留在關撲店,同時關撲店要進行記錄,有這麼嚴密的手續,範官人怎麼可能訛詐你們?
但你們不但關了舊曹門關撲店,原來的掌櫃也不知去向,這分明就是不想承擔這筆高昂的關撲賠銀,居然還說範官人訛詐你們,簡直是無恥之極!”
富貴橋關撲店委託的訟師姓王,也是京城很有名的訟師,經驗豐富,善於抓住實質。
這位王訟師很清楚關撲店確實有些理虧,從常理來看,關撲店確實有點站不住腳,他們不該關掉舊曹門關撲店,也不該換掉那名掌櫃,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怎麼回事。
不過他抓住對方沒有確鑿證據,也沒有證人這一點做文章,畢竟常理是常理,律法是律法,官府不能靠常理的判案,必須要有證據和證人。
他振振有詞道:“俗話說,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很一種人明知道一些事情不能做,但他偏要去做,就像我們都知道,冬天汴河水面不能走人,很容易冰裂落水,每個汴京人都知道,這是常識,但每年冬天還是有人會落水淹死,同樣的道理,我們都知道關撲票做假沒有用,但你就能保證,真沒有人做假票來領錢?”
王訟師看了一眼包拯,見他沒有打斷自己,又繼續道:“至於你說的關閉舊曹門分店,調走原來的掌櫃,那是關撲店內部的事情,和這件事無關,你們也知道,舊曹門關撲店關了,就跑去找總店,難道總店不知道?它們關舊曹門分店又有什麼意義?”
這時,郭訟師向包拯行一禮道:“啟稟包大官人,關撲票都是連號印刷,原告一共提供五份關撲票,其中第三份是五兩銀子押注童子試第一,結果押中了,贏了一百六十兩銀子,關撲店已經兌換了。
那麼第一份和第二份,第四份和第五份,明明與第三份都是聯號在一起,關撲店卻不認這四份,豈不是很滑稽,為什麼前後不認,獨認中間這份,就因為它金額小,這又是什麼緣故呢?”
包拯點點頭,對衙役道:“被告在哪裡?本官有些話要問問他。”
衙役跑了出去,片刻,吳大掌櫃快步走來,躬身道:“小民是富貴橋關撲店大掌櫃吳群,受東主委託,代表關撲店應訴此案!”
包拯倒沒有挑刺,因為範明仁告的是關撲店,不是張堯承,所以張堯承讓大掌櫃出面也可以,只要能代表關撲店便可。
包拯問道:“你們關撲店怎麼認為這四份單子是假冒的?”
“回稟大官人,因為我們店裡的記錄簿上沒有這四份單子的記錄,也沒有相應底單,所以我們很容易判定。”
“但據本官所知,關撲店的單子都是連號的,既然中間一份你們兌換了,那前後四個號的單子應該也有,本官沒說錯吧!”
吳大掌櫃心中暗恨,不知道那個掌櫃在混亂之中把中間一張單子給兌換了,導致他現在十分被動,雖然他做了準備,但畢竟是假的,不到萬不得已,他絕不想把造假之物拿出來。
但現在證據擺在這裡,他不得不認,他只得點點頭,“我們確實有單子!”
“那就請大掌櫃把四份同樣號碼的底單拿出來,記錄簿也請一併拿來,證明你們的認定。”
吳大掌櫃萬般無奈,只得吩咐一名夥計回去拿單子和記錄,包拯讓一名書令使帶著幾名衙役一同前去,這種證物,官府是有權呼叫的。
潘樓街距離開封府衙不遠,就在包拯喝完一杯茶時,書令使和對方的夥計已經回來了。
書令使手中拿著一隻大盒子,裡面是厚厚一本登記簿,旁邊還有四份關撲底單,這名書令使很精明,順便將已經兌付的五兩銀子的那張底單也一併取來了。
書令使低聲對包拯道:“他們東主讓我轉告少尹,他說此案涉及貴妃的顏面,請少尹注意這一點。”
包拯冷笑一聲,動不動就把貴妃搬出來,張家就是這個德性,張堯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