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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二月初四巳時一刻在大南溝,你說我能不能趕到小北河去殺人?”
“小北河在城北,大南溝在城南,彼此相距六十里,兩刻鐘之內,便是騎上快馬,也趕不到。”
一提到大南溝,肖同不禁嘀咕起來。
他為何突然提起大南溝來?二月初四巳時,我正好在大南溝給父親上墳祭祀啊。
多年的審案經驗,讓肖同有了一絲警覺,不過,他還沒把自己跟這件案子聯絡起來。
“如果有人證明我那個時候在大南溝,是不是就證明我不在小北河,是不是也就能證明,我沒有在那裡殺了我妹妹。”
“這個……,嗯,這個……。”
肖同終於感覺到不妙。
現在他才意識到,自己可能是低估了這個小丫頭。
“自然能證明了,可是誰能給你證明呢?”
歐陽梅林說話了,臉上滿是懷疑的神『色』。
小林子,這輪助攻不錯,雖然你是個豬隊友。
看著這一次的面子上,以後收拾你的時候,可以酌情從輕。
“肖大人可以證明。”
慕容采薇輕描淡寫地說道。
“我?”
肖同立刻覺得,所有的眼睛齊齊地盯著他。
他的感覺沒錯,所有人都在盯著他,疑『惑』不解。
這個案子審的,可真是新鮮了。審著審著,把承審官審成疑犯的證人了。
這可是頭一回啊。
“對,就是肖大人。”
“哼,慕容采薇,我並不能給你作證,因為我根本就沒在大南溝見過你。”
“對,你是沒見過我,但是我在那裡見過你。大理寺,都察院,現在肖大人已經是證人,就是本案的當事人,小女子以為,他已經不適合再當承審官,而應轉為證人。”
這是什麼節奏啊?現在一個犯人在安排三法司的人選了?
“對,說的有理。這位大人認為呢?”
歐陽梅林又及時助攻,向二皇子徵求意見,二皇子也點點頭。
“嗯,有理。當從諫如流。都察院,就由你來當承審官吧。”
“卑職從命。”
兩個監審都有這樣說,肖同只好讓出了位置。
二皇子和歐陽梅林,都是京師的頂級紈絝。
本來沒有什麼監審的事兒,不過是他們聽說信國公府裡國『色』天香的小姐殺了妹妹,一時興起,就跟主管刑部的大學生說起此事,想來看看熱鬧。於是大學生就跟皇上提起此事,說是給信國公府個面子,以此證明朝廷對此事的重視和慎重。
兩人本以為來看看熱鬧也就罷了,沒想到,如今還真的發生了戲劇『性』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