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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沈復的結局,梁一飛印象深刻。
在mba,講到企業家定位,課程裡舉例了改革開放初期的一批企業家之中,沈復並不是那騙局做得最大的,但是下場卻是最慘的。
由於清查及時,有關部門果斷出手,這次非法集資案件對股東造成的損失倒不是特別巨大,超過六成的資金被追回,倒是沒有出現後世那些集資平臺投資人血本無歸的情況。
有形的手,在這次案件中充分的發揮了正面作用。
沈復事件,稍微屁股擺正一點的人,至少都能達成一個共識:這個集資行為肯定是錯誤的。
但是具體分析,潘覺也好,當前很多才和世界接觸,對於經濟瞭解有限的人,都沒有分析的太透徹,大多還流於喊口號式的口誅筆伐。
或者是從‘違法金融政策’等等大處聲討。
說得沒錯,但是‘金融政策’是一個很大的框,沒有嚴謹的分析,不細化下來,很容易流於表面。
就像指責別人,‘你是壞人’,‘你幹壞事’,那就得說清楚,這人到底怎麼壞,到底幹了哪些壞事,這些事為什麼是壞事,會有怎樣的惡劣結果。
嗓門大不管用。
甚至還有人認為,作為企業家,敢於起訴銀行行長,是一種進步。
潘覺就覺得,明明一件很佔理的事,可按照之前那些聲討的聲音,難以服人,反而顯得底氣不足。
做媒體,不管是出於什麼出發點,既然要搖旗吶喊,要宣傳,那就得有理有據,讓人打心眼裡服氣,這才能有威信,有效果。
作為省報的記者,這也是潘覺的任務所在。
之前他寫的幾篇文章都是有理有據,論述分明清晰,以理服人,這次,報社領導對他的要求也是這樣。
“嗯。”梁一飛點點頭,這個沈復的結局他是清楚的,所以這時候講話,又是透過潘覺,自己不可能有什麼風險,於是沉吟了一下,說:
“先說那些個為沈復出聲的人,分析一下他們的動機,其實很簡單,抱著和當初小山莊事件一樣的態度,大家都是企業家,兔死狐悲,要是處置了某某某,將來也就能處置我,要是不處置、從輕處置,將來輪到我,也就能按例辦事。所以這些人的話,由於立場問題,天然沒有說服力,你只要指出這一點就行,沒必要去和他們的看法一條條一款款的去爭論。”
梁一飛在這邊講話,潘覺很自然的就從包裡拿出小本子開始記錄。
“你可別到時候說是我講的啊,我一個企業家,也有天然立場,要是說是我講的,那接下來的話同樣沒有說服力。”梁一飛笑道。
“梁哥你放心,我明白,企業家,安全第一,我是耍筆桿子的,這些話當然都是我想出來的。”潘覺很有眼力勁的說。
“你能這麼想,那我就不跟你藏著掖著了,這個事,從經濟、法律、國家性質三方面,他都有很重大的問題可以寫。”
聽梁一飛又來‘一二三’,顯然是有清晰思路了,潘覺又開始笑:“嘿嘿嘿,您說我聽著呢。”
“經濟上,他給出高額利息集資,得到的錢早就足夠用於實業,可始終沒有實際專案投產,或者專案根本不足以滿足回報,那他這個高額利息,是從哪來的?”
“後面集資的人的錢,給前面的人付利息?”潘覺說。
“對,一旦後面沒有人入股投資,他資金就要斷裂,越往後,他這個雪球滾的就越大,一旦資金斷裂,受到損害的人就越多,所以這時候國家及時出手是有很有必要的。他這個行為,在外國被稱為‘龐氏騙局’,外國幾十年前就有了,已經被確定為是金融詐騙,你可以回去查一下資料。所以講他是企業家,集資是合法合理的商業手段,這顯然是錯誤的。”
1993年,‘龐氏騙局’這個概念在國內肯定是有專家學者瞭解的,但是,對於絕大多數人還是很陌生,也從來沒有在公開媒體上直接提到過。
歷史上,沈復案件,正是第一個讓‘龐氏騙局’進入大眾視線的案件。
即便如此,直到很多年之後,這種騙局依舊大行其道,甚至都不用改頭換面。
傻子已經多到騙子都不夠用的地步。
“第二個說法律,是,我國法律上沒有明確說龐氏騙局是違法,但是有兩條,一個是擾亂金融秩序,他這個行為顯然已經觸犯了;第二個,就更明確,是貪汙!永城我知道,據說沈復的個人生活相當的奢靡,他從哪來這些錢?”
這次潘覺卻是一愣,不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