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7章 守正,你終於回來了。 (第1/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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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另一家韋氏子和另一名新婦鄭家女被召喚到朝堂。 與此同時,陳文瑞娶錯的新娘徐家女來到朝堂。 另外,四家的家長也來了。 徐儷一看到丈夫竟然報官,字裡行裡嫌棄自己,她怒不可遏,直接一巴掌甩過去。 這個舉動,讓眾人震驚不已。 而陳文瑞的行為,更加讓眾人震撼。 只見他可憐兮兮的討好道:“你別生氣,我知道錯了。” “錯了?今晚就休想上床!自己一個人睡柴房去。” “???”這......家庭地位有點,那啥了吧。 韋氏子拱手拜道:“小民韋朗,拜見郎官。” 鄭家女也乖巧的拜道:“民女鄭伊,拜見郎官。” 狄仁傑第一個問題很尖銳:“你倆有沒有行夫妻之實?” 韋朗和鄭伊互相對視一眼,羞澀的同時移開目光,兩人紛紛搖頭。 “郎官,成親當晚,我並未喝醉,準備洞房時,突然發現新婦與畫像不一致,所以停了下來。” “鄭伊,可有此事?” “是的,韋郎君光明磊落,是為良人。” 接著,狄仁傑又詢問了雙方家長的意思,畢竟媒妁之言,父母之命,這次荒唐的過程,理應徵詢雙方家長。 首先是男方陳氏,陳文瑞的阿耶十分喜歡那個娶錯的徐家女。 這個回答讓狄仁傑大吃一驚。 “郎官,徐氏嫁於我家,實乃家門之幸。小兒頑劣,時常出入煙花之地,後來染得病,落了一臉麻子。幸虧徐氏性格彪悍,能鎮住吾兒。” 懂了,富二代喜歡玩,然後娶了個悍婦,他不能再出去愉快玩耍了,身為父母,自然十分感激徐氏女。 陳文瑞一臉苦相,哀嚎道:“阿耶,不要啊。” 下一刻,徐氏女揚起砂鍋大的拳頭,呵斥道:“還敢多言?” 陳文瑞迫於威勢,他縮了縮脖子。 至於另一家韋氏,他們父母則是笑道:“雖為孽緣,但吾兒喜歡,那便由他去吧。” 韋朗嘴角露出竊喜,鄭伊則是滿臉羞意。 狄仁傑觀察了一番兩對新人,陳文瑞一臉麻子,但五官端正,如果治好了,不失為一位帥哥。 而韋朗,雖然身材矮小,但是他氣質獨特,俊秀文雅,頗具書生意氣,翩翩公子一枚。 徐氏女雖膚色黝黑,體態,呃豐腴,但眉間略帶英氣,正所謂相由心生,相貌上有旺夫潛質。 鄭伊果然長得國色天香,嬌媚動人,也怪不得韋朗會動心。 人啊,都是感官動物。 徵得四方家長的同意,狄仁傑正準備寫出判詞,突然他想到了一點。 “你們四家的身份如何?” 陳氏是洛陽富商,但歸根結底還是一個庶民。 徐氏女家中務農,同樣屬於庶民。 問題就出在韋氏! 韋朗早些年中舉,被安排做吏部給事郎,他可是士族啊。 而鄭伊家中行商,是庶民! 自古以來,都有士庶不婚的潛規則,正所謂竹門對竹門,朱門對朱門。 婚姻是不能跨越階層的。 鄭氏自然希望女兒能嫁入韋氏,這樣的話,他們家也跟士族攀親帶故了。 可是韋朗,要想娶鄭伊為妻,根據《唐律疏議》第一百九十一條規定。 “諸雜戶不得與良人為婚,違者,杖一百。官戶娶良人女者,亦如之。” “謂官戶亦隸諸司,不屬州縣,亦當色婚嫁,不得輒娶良人,違者亦杖一百。” 簡單理解,做官的人,只能與官員通婚,不能跟平民通婚。 如果你非要娶,那麼就要做好被杖一百的心理準備和生理準備。 眾人愣住,居然還有這條法律? 陳文瑞心想,看來韋家郎是娶不了鄭氏女了,豈不是說?我還有機會? 下一秒,他被自家妻徐氏女瞪了一眼,他趕緊將這種不切實際的想法拋開。 然而,韋朗卻向前一步,毅然決然道:“郎官,我願意接受刑罰。” “啊?”鄭伊呆滯,她的美目中常含淚水。 如此深情的男子,怎麼可能不值得託付終身呢? 她直接哭泣著跪了下來,乞求狄仁傑放她家丈夫一馬。 可是,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有些事情,不是說個人能夠決定的。 狄仁傑嘆了口氣,最終在案宗上寫下了判詞。 “雨神引線,風神為媒,兩家此乃上天撮合,凡人豈能違拗?雙方應安於現狀,美醜各得其所,婚配也相當合宜。嫁妝陪送,各歸原主。速速辦理,不得有誤。” “另,韋氏子韋朗,強娶庶女鄭伊,違反《永徽律疏》戶婚法則,杖一百,以示警戒。” 狄仁傑被韋朗的深情打動,所以他暗中安排胥吏,手下留情。 看似杖一百,實則力道僅有三十杖。 但即便是三十杖,也非韋朗能夠承受得了的。 韋朗心知肚明,他對狄仁傑心存感恩,在鄭伊的扶持下,兩人朝狄仁傑一拜。 “多謝青天。” 狄仁傑無所謂的擺擺手:“回去吧,好好過日子。”這章沒有結束,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