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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收到花應該是一件很高興的事情,但是這花是季黎送的……
一束花九十九朵的玫瑰花,徹底將沈初推上了風口浪尖的位置。
中心醫院的人茶餘飯後的話題都變成了聊她的八卦。一整天都沒人看診,沈初覺得自己無聊得都快長草了,好不容易捱到了下班的時候,她收拾好自己的東西就出了辦公室。
壓根忘了辦公室那束惹眼的玫瑰,然而萬年好同事李文卻抱著那束大玫瑰花追了出來,還扯著嗓子在走廊對著她吼:“沈醫生,你的花忘了拿走。”
李文將一大束花塞在她懷裡,害得她拿著尷尬,丟了更尷尬。只好一路埋著頭打道回府,從坐電梯改為了走樓梯。
剛走出公交車站,就遇到一對小情侶正在吵架,吵得還挺厲害。
大抵是男人忘了女友的生日,女友正在借題發揮,一副要鬧得分手的樣子。
沈初瞅了瞅自己手裡的玫瑰花,反正拿著也是丟了,總不能帶回家讓黑土誤會。
於是抱著玫瑰花上前看著男人說:“先生,是您在我們店裡訂的玫瑰花吧?您女朋友長得真漂亮,有你這麼個上心的男朋友,小姐您可真幸福。”
女子一見這麼大束玫瑰花,瞬間喜笑顏開,接過玫瑰花看著自家愣怔的男友嬌羞的紅了紅臉:“對不起honey,我錯怪你了。就知道你對我最好了。”
沈初拍了拍手,對著旁邊的男子說:“先生,一朵玫瑰十塊錢,這裡一共九十九朵,九百九,見您女朋友長得這麼漂亮,給您打個折,九百塊吧!”
女人掃了男人一眼,甜甜的對著沈初道了一句:“辛苦了。”
沈初接過男人遞過來的九百塊,笑靨如花的掂了掂,“不客氣不客氣。”
發了一筆小財,沈初整個人瞬間精神抖擻,高高興興的買了一條大魚回家對著黑土說:“今天媽咪做你最喜歡吃的酸菜魚!”
“初初,我喜歡的是紅燒魚,乾媽喜歡酸菜魚。”黑土搖了搖頭,他這個媽哪裡都好,就是偶爾智商有點欠費。
雲大小姐拿著一份商業雜誌走到沈初身邊,指著雜誌上的封面,花痴的笑:“經鑑定,季黎絕對三百六十五度沒死角。初初,下次季總再去你醫院就診,記得提前知會我一聲!”
沈初還沒開口,雲錦就跟狗鼻子似的在她身上嗅了嗅:“你身上怎麼有股千葉玫瑰的味道?”
“你這什麼狗鼻子,還能聞出玫瑰品種?”沈初一邊殺魚一邊笑。
雲錦拿著手裡的雜誌朝著沈初扇了扇風:“一般品種沒研究,昂貴品種倒是略知一二,這魚腥味都掩蓋不住你身上高貴的玫瑰香氣。說,是不是收玫瑰花了?”
沈初低頭扯著自己的衣服聞了聞,笑著說:“這不是玫瑰花的味道,你仔細聞一聞,這分明是一股高大上的銅臭味好嗎?”
雲錦無語的搖頭:“行行行,就你家人民幣跟噴了香水似的,還能散發出玫瑰的味道。”
沈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