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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中環顧四方,見沒人,低聲回:“文物走私。”
江北市警局。
霍一寧剛剛拿到法證的最新報告,就提審了鄭成。
“還不招嗎?”霍一寧把資料扔過去,“那把手槍上,有你的指紋。”
鄭成依舊嘴硬,額頭上有汗,明顯心虛,卻口供不改:“那也不能說明在酒店開槍的是我,這種手槍很普遍,你們警方頂多能控告我非法攜帶槍支。”
還不承認。
霍一寧把證物袋放在桌上,用指關節敲了敲:“這個你又怎麼解釋?”沒耐心兜圈子了,他眼神一凜,“為什麼你的衣服上會有林安之的血跡?”
鄭成張嘴就要否認。
霍一寧打斷他:“想好了再回答,現在證據確鑿,你的答案會影響到日後法官對你的判決。”
他沉默了。
低頭思忖,過了很久,他說:“我招,我都招。”
霍一寧拿了筆,開始記錄:“說吧。”
鄭成掙扎了一下,還是認命地招供了:“是我開的槍,可不是要殺林安之,我拿錢辦事,就是想嚇嚇他,子彈會打中他完全是意外。”
拿錢辦事。
就是說,有人買兇威脅林安之。
而且,與時瑾的猜想對上了,確實是意外,不是真想殺林安之。
霍一寧頓了半晌,問:“誰指使你的?”
鄭成低聲說:“是徐家的人。”
徐家……
筆尖頓住,墨水瞬間暈開了,霍一寧募地抬頭,眼神凌厲:“具體指示你做什麼?”
“威脅他不要再查徐家的賬。”鄭成語氣肯定,定定地看著霍一寧,完全不躲不閃,“當時我以為林安之要死了,慌了神,什麼都沒說就離開了現場。”
霍一寧稍稍攥緊了手裡的筆。
從微表情來看,鄭成沒有撒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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