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天半子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新聞的主持人還是一如既往,一個穿著黃『色』衣服的女『性』。
我不知道這個主持人道理主持了多久的節目,我記得在兩年前,偶爾看電視的時候,曾經見過這個主持人。
主持人還是穿著那件黃『色』的衣服,看起來非常的正式,隨後主持人對著電視機的觀眾們說:“各位觀眾朋友們,你們好,歡迎您收看今日新聞,下面播報一條頭條新聞,在今日停運小區有一名男子被殺,目前兇手嫌疑人並沒有找到,警方還在排查當中。”
鐵運小區就是我今天去的小區,聽到這話我立刻精神了起來,直接從沙發上坐起來,一靠近電視機。
接著影片當中就是影片回放回放,記者和警方辦案的時候一些記錄。
新聞聯播的主持人並不是記者,她只負責播報,隨後鏡頭就轉向了記者電臺,就看見一個35歲的男『性』,穿著一身黑『色』的背心兒,手中拿了一個麥克風對準了鐵苑小區的一名保安詢問道:“請您說一下影片的發現過程?”
那名保安看起來40多歲左右,這一生,身上穿著的是淡藍『色』的服裝,如果從遠看的話,還真有幾分警察。
保安對著麥克風說:今天早上有一個檢查水錶的男人來到我們小區進行水錶安檢,小區的保安是最整齊,最嚴格的,查水錶的男子進來之後,登記時間是早上7點,等到中午12點還沒有出去,無論保安就在每一層樓進行搜尋,後來在a棟樓的房頂上發現了屍體。”
那名記者接著轉過攝像頭,然後對準了整個大樓,當然在新聞聯播裡面不可能出現血腥的場面,那照相機只是對著大樓猛的拍照而已。
我根據這記者說,今天的這名保安房頂巡邏的時候就看見一名男子腦袋被用重物砸碎,直接屍體躺在了房頂之上,但是經過屍體檢查,並沒有檢測到其他人的指紋。
不過根據警方的判斷線索來看,男子不可能是『自殺』,後腦勺被人用錘子之類的工具猛烈的襲擊,導致後腦勺爆裂而亡。
像這種傷口『自殺』是不可能辦到的,因此判定是一起兇殺案,而且殺人犯是一名經驗老道的人,現場沒有留下任何的線索,從頭髮到指紋,基本上是一點都沒有。
隨後電視當中播放的那名查水錶員工生前的照片看下去是一位30多歲的男人,身材比較瘦弱,個子也比較矮,照片也不知道是什麼時候拍攝的,反正男人是在照片當中充滿了笑容。
接下來電視機裡面斷斷續續的,還播放了其他內容,這時候我已經無心接聽了,我把電視機中主要的線索立刻寫在了一個本子上,最後得知,死者死亡的時間和百合報警的時間基本上是屬於一致。
孫百合是上午10點多鐘來到我這裡的,從時間上來算,要丟去1小時40分鐘的路程。
把時間倒退到8:20,然後兇殺案發生的時間是早上7點到8:20之間,根據屍體的檢查來看,是7點半。
從7點半到8:20,大約有50分鐘的時間,這段時間裡要處理一個事情,並不是不可能,但唯一的疑問就是,如果孫百何真的是殺人的兇手的話,那麼憑藉一個女孩子是很難在這麼短的時間內處理的一乾二淨。
如果說現場的話,我其實是比警察更先到達的。
但現場我可是看得一清二楚,整個房間裡乾乾淨淨,根本就沒有兇殺的痕跡。
那這件事情可就奇怪了,假設如果不是純百合殺掉的,那麼孫百合為什麼會知道這件事情只有一個可能『性』,那就是孫百何看過這場兇殺案的現場,然後把這個現場模擬成自己的行為。
根據警方提供的線索,當時的兇器就掉落在了打水錶員工的旁邊,那確實是一個錘子。
我來到孫百和家中的時候,可是從冰箱裡面翻出來的錘子,換句話說,這兩把應該是不同的兇器。
畢竟孫百何完全沒有理由把兇器重新的放在天台上,無中生有。
可是兇器上現在沒有指紋,無法判斷真正的兇手到底是誰?
不管怎麼看孫百合也不過是湊巧而已,難道說這個女人的腦子有問題,把看到的事情受到刺激的事情,非硬生生的安裝在自己的身上嗎?
我越想越感覺這個事情說不通,但是從電視上來看,確實有一個查水錶的男人已經死亡了。
我立刻上了網,在網站上不斷的搜尋死者的身份,不久之後,我可以確定那孫百何一定有問題。
孫百合有問題,並不是說孫百何是兇手,而是說孫百何的腦子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