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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總是一環連著一環一環,在黑暗當中隱藏的內容連綿不絕。
我嘆了一口氣,看著桌上這些檔案,最後對著警長說:“你看到了吧,我可以這麼說吧,那個和孫百合一起坐車的人,雖然和孫百合並不是同時上車的,但是恐怕要同時下車,別忘了,百合剛從河裡面出來的時候,自己就已經漂浮到了岸邊,這裡是河水,不是海邊,而沒有海浪的,而且你還記得百合當時被漂浮到河岸旁邊的時候所在地點嗎?”
警方這次沒有回答我的話,而是在那一沓資料上用手指頭點了一下。
很明顯,我想問的話,在資料上都有,警方發現百合的時候,距離在伊通河的河岸。
當時所漂浮的地方正好是在長春體育學院附近。
而車子掉進河裡的時候,具體地點是臨河街一區。
這條河直接貫穿兩條街道,但是兩條街道之間的距離大概是兩公里。
當天下著暴雨,河水比較急,是很少見的水災天氣。
憑藉當時河流的衝擊力度,如果有人掉進河裡的話,恐怕早就已經漂流出整個城市了。
但是漂流的距離實際上僅僅只有兩公里,而且根據目擊者說,打撈出來計程車所在地以及計程車所掉入的地方也根本就不一樣,雖然相差僅僅200多米,但是一輛車是被河水能夠沖走200多米,可見當時的水流到底有多大。
計程車被沖走的距離,按照河水的速度來計算的話,是正好的200米。
但是百合被衝到河岸旁邊的距離未免有些太近了。
換句話說就是有人在百合被水淹死之前,把百合給救出來了,而且之後把百合放著岸邊,而這個人就偷偷的離開。
不過做好人好事的機會恐怕並不算太大。
而且這個人不用說就知道一定是和百合同一輛計程車裡面的人。
計程車司機已經死了,不可能死人還去救援,那麼唯一剩下的可能『性』就是原本坐在後面座位上的男人。
但那個人拯救了百合之後,自己卻先走了,根本就沒有留下來為警察提供任何線索,很可能就說明這個人根本就不願意被警察看見,當然了,這個案件不過是其中之一而已,剩下的也可以完全說明這一點。
那麼我們接下來說一下,百合丈夫死亡之謎。
百合丈夫是因為喝醉了酒和百合大打出手,然後一個人賭氣在深更半夜的走出去,被一個匪徒給殺死。
而現場卻沒有留下任何兇手的痕跡。
在整個案件之所以給警方帶來巨大的困擾,就是因為自從百合的丈夫走出小區,一直到被殺死這段過程當中,根本就沒有人目擊案件的過程,就連街道的攝像頭全都已經壞掉。
如果說小區裡的攝像頭,大家是可以理解的,但要知道馬路上有很多公路攝像頭,那都是交通局安排的,用來拍攝違章車輛的,可這種攝像頭也依舊沒有拍攝到任何人,甚至說在當天也發生了損壞,這個巧合未免也太怪了。
總結一下,只能說明一點,那就是有人故意破壞攝像頭,而且是透過職業的關係才能夠做到這一點。
這幾個案件都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百合自稱殺人之後,等再回來尋找屍體的時候,屍體就不見了,除了電影院裡這起案件之外,以前的案件基本上都是如此,就是說有人在善後處理。
其實我一開始以為百合只是和我惡作劇,甚至是單純的來搗『亂』的,但後來我發現,百合每次自首的時候,真的有人死亡,哪怕死亡人並不是百合的丈夫。
所以可以肯定百合丈夫的死亡一定是幕後有某一個人在幫助百合來做屍體處理。
換句話說,百合並不是無辜的。
這是我沒有看見的案件,而我所看見的案件就是屋頂謀殺案。
在昨天我來到百合家裡的時候,百合說自己用錘子炸死了你,可是那誰卻是凍著,冰箱裡面根本就完好無損,上面也沒有任何人的指紋。
但後來我在百合家中搜到了錘子的購買收據。
這個收據和這把錘子並不算相符。
我在這把錘子上看到,上面寫著的是熊貓品牌。
熊貓海是一家專門研究出產工具的製作商,這一點並沒有問題,百合說,這把錘子是自己從超市裡面購買來的,後來我來到超市當中,查詢了一下購買記錄,結果卻發現了一個讓人非常驚訝的事情,那就是這個超市當中根本就沒有熊貓牌的錘子,而是另外一個品牌。
根據超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