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卦盾打到了鬼魂的身上之後,那鬼魂不退反進硬生生的『逼』著我回到了房門之內,無奈之下,我割破了手腕,讓鮮血揮灑在卦盾上。
有鮮血的啟用卦盾,立刻放出紅『色』的光芒,活生生的把這個鬼魂給『逼』退,鬼一退到房門之外,瞬間四分五裂,消失的無影無蹤,但我知道那只是幻視而已,真正的真身並沒有因此而消失。
最主要的是我感覺這一次鬼魂在來的時候比上一次強大不少,上一次攻擊對方只需要卦盾就可以了,現在我必須用自身的血『液』啟用卦盾,讓力量倍增,這樣才能夠『逼』退對方。
如果對方就這樣,一次又一次,不斷的攻擊我們的話,恐怕終有一天會變得越來越強大,強大到我都無法對付為止。
時間緊迫,不能讓對方一而再再而三的,而這趟把戲。
我整個夜裡也沒有怎麼睡好,第二天一早,喲就立刻把鳳凰叫來商量這件事情,結果我發現鳳凰的臉『色』也不太好,很明顯,昨天晚上對方也沒怎麼睡。
見到鳳凰的時候,並沒有先說昨天晚上鬧鬼的事情,但是鳳凰卻優先開口說:“昨天我去看屍體的時候,想起了一件事情,在現場,我忘記了,沒有說出來,昨天晚上我想了半天,可算是想通了!”
我沒有多餘的廢話,直接用鳳凰說。
鳳凰告訴我,在昨天晚上一直在想一件事情,那就是看到這死者的遺體的時候,鳳凰發現被害人是一個左撇子。
但是在昨天去被害人家裡拜訪的時候,曾經看見被害人的家中掛了不少被害人生前的照片。
其中有這麼幾張照片,是在被害人在高檔飯店裡吃飯的時候拍下來的。
結果發現照片裡的被害人居然是一個右撇子。
而且兩天鬼魂出現的時候,也發現那個鬼魂同樣是左撇子。
說起來有一點『亂』,把整個事情來龍去脈整合在一起的話就是一句,這一句的疑問是:“被害人家中遺像到底和被害人真的是同一個人麼?”
面對這個問題,我如meng初醒,突然間我想到了另外的一種可能『性』。
我們把事情做到這種地步,說白了也屬於仁至義盡了,並不虧欠任何人什麼就算真的魂魄鬧鬼的話,我們所作所為絕對可以讓這個魂魄安靜下來。
可是昨天晚上的魂魄瘋了一樣,攻擊我很明顯,對方並沒有因我們而做的去,感覺到感激,甚至是根本就帶著仇恨而來。
於是我就想,是不是我們整個過程都做錯了一件事情,但是這個想法太過於唐突,我並沒有拿到檯面上來說。
而今天的鳳凰完全的把我想的事情說了出來,我就順著這個話告訴鳳凰:“如果像你這麼說的話,那麼這戶人家一定會有兩個孩子,甚至就是說兩個一模一樣的雙胞胎,而死去的人根本就沒有變成魂魄攻擊我們,必定那個死去的魂魄是屬於右撇子,而真正一直想謀害我們的人,是那個左撇子!”
為了證明我的想法,我第二天去了公安局,要求公安局調出著被害人的檔案。
作為公安局的保密系統,當然不可能讓我們隨便知道,好在我們之前就聯絡了二手車老闆,並且又塞給了二手車店老闆一筆錢,老闆這才幫我們打通關係。
透過警方的調查,一切就如同鳳凰所說的一樣,這戶人家一共有兩個孩子,死去的孩子,名字叫做張三。
這個張三所扮演的身份是這戶人家的弟弟,除了他自己之外,還有一個雙胞胎哥哥,名字叫做張強。
但可惜張強在幾年前就已經離家出走,再也沒有回來過,家裡的人都當他已經死了,畢竟張強這個人當初染上了吸毒,花了很多家中的積蓄之後,逃之夭夭,被家人失望的拋棄。
從這天以後,這家人再也沒有人提過張強這兩個字,只當他們家只有張三這一個兒子。
想到這裡,我立刻委託公安局一個非常重要的事情,就是讓公安局透過全國的影片系統,緊緊的盯住這個張強。
或許說叫做張三也行,畢竟在公安局內部的系統,張強也屬是一個失蹤人口,被判定了死亡。
而一個在檔案上死去的人,警方是不會留意的。
根據法律,很多當地的警方以公安局的檔案為主,如果說檔案裡的內容不存在的話,基本上可以算是現實當中要不然是不存在,要不然就已經死去,可以說是這是非常諷刺的一件事情。
何況根據法律來說,一個人如果神秘不在,在沒有人知道下落的情況下,基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