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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之無奈放手辭職,可還是不太放心啊。如今朝中盡是李績這等首鼠兩端,許敬宗、李義府這等無信無義之人當朝,老夫想想就不安。”
“其實太師現在什麼都不做,就是最好的做法。”李逍沉吟了一下道,他相信長孫無忌比他看的更清楚,只是他太過憂慮了而已。
為何元老們會跟皇帝之前弄的那麼緊張?
還不是元老們總不放心皇帝,覺得皇帝太年輕,沒經驗。結果越是不放心,越是不肯交權,就越惹得皇帝不滿。元老不肯交權,皇帝自然要想辦法奪權。
元老們代表著關隴貴族,那皇帝只能找如李績這樣的山東新貴們支援。
現在局面好不容易緩和了一下,又何必再弄的緊張呢。
“這都到飯點了,留下來吃個午飯吧。”李逍跟長孫無忌道,人家好歹送了自己價值幾千貫的豪宅,要知道這樣的宅子可不僅是值錢,一般人有錢都沒地方買。
李逍這樣的新晉小貴族,本來是沒資格落戶到勝業坊的。
廚房。
宅子裡的胖胖的廚娘驚訝的看著李逍熟練的戴起圍布,挽起袖子。
剛從東市採買回來的新鮮豬肉,排骨還附在肉上,連皮帶骨。李逍滿意的拍了拍這塊肉,抄起屠刀一刀下去,就正正好的砍下了一根排骨,還帶著下面的皮和肉一起砍了下來。
以前的人都不會把肉分的太細,骨肉皮都是一起的。不像後來,排骨是排骨的肥肉歸肥肉、瘦肉歸瘦肉。
其實連骨帶皮的豬肉吃起來反而比較有味道,特別是這時代吃豬肉的本身就主要以尋常百姓為主,長安的貴族官僚們可是吃羊肉的,皇帝和王公貴族們更是常吃鹿肉。
長孫無忌就如同一個尋常老者,笑呵呵的看著堂堂男爵拿著刀在砍肉。
簡單的把排骨剁成一大塊一大塊,每塊排骨上都還帶著大塊的肉,切下來的多餘皮肉也切成大塊。
然後李逍拿出一包玉米筍。
“這莫非就是玉米?”長孫無忌看著那些長長尖尖的黃色細筍狀的菜驚問。
李逍笑笑,剝去外面的殼葉,把手指大點的玉米筍扔進盆裡清洗。
“這玩意叫玉米筍,還算不得是玉米,是玉米上結的多餘的嫩穗。多餘的穗得瓣掉,要不然就會影響到產量,長的穗多了,到時反沒有產量,容易結空穗,粒不飽滿。”
摘掉的穗很甜,很細小很鮮嫩,上面剛長出一點點的粒芽,拿來做菜其實也不錯。
“玉米筍燉排骨,最為嫩甜,可是一道好菜,一會太師就知道了。”
李逍做菜很流暢,看他做菜,甚至有種行雲流水般的美感。
玉米筍洗淨後去蒂,生薑、蒜頭切片,青蒜切段,排骨洗淨用鹽先醃漬一會。
那邊鍋裡已經加入油燒熱,放入生薑、蒜頭爆香,然後加入了適量的霜糖,交待燒火的丫頭控制小火,熬出糖色,再讓她燒大火。把簡單焯了下水的排骨和帶皮肉塊倒入鍋爆炒,加了點米酒、醬油後繼續翻炒。
炒了一會,李逍往鍋里加一大碗水,讓水與排骨齊平,蓋上鍋蓋。
“繼續大火。”
在鍋裡燉排骨的空當,李逍又取來新鮮的黃瓜洗淨拍碎,做起了涼拌黃瓜。
“這嫩穗有些可惜。”
“有什麼可惜的,留著反而讓整株玉米都結不出飽滿的粒子,摘掉了也不浪費,這不還能做菜嘛。燉排骨好吃,也還能涼拌或炒著吃。”
一會功夫,鍋裡的水也燒的差不多了,加點配料炒制一會,大火收汁,便出鍋了。
一碗香噴噴又色澤鮮亮的玉米筍燉排骨便擺在長孫無忌的面前。
“來杯燒酒?”
“可以。”
長孫無忌喉頭湧動了下,他想不到那豬肉居然也能散發出這麼濃烈的香味。
拿起筷子,他迫不及待的夾了一段玉米筍吃。
入口首先感受到附在上面的排骨湯的濃香,然後一口咬下去,玉米筍極為的脆、鮮、甜。
嚼起來很脆,很鮮,很甜,尤其是還有著一股濃濃的排骨肉香,沒有想象中的豬肉腥味,他又夾起一塊排骨,骨頭上的肉已經燉熟了,一咬就脫骨,但肉又不爛,口感不柴不韌。
“如何?”李逍嘎吱嘎吱的嚼著一塊黃瓜問。
“不錯,出人意料的鮮嫩,這玉米筍配上豬排骨,居然是想象不到的好吃。汁濃味香鮮甜甘脆,好吃。”
“好吃你就多吃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