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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相,算是出將入相的典範。
“老程、老薛啊,這可是宮中,你們這樣吵,成何體統啊,要我說,你們也別這樣吵吵了,有什麼事情要吵成這樣呢。都是大老粗,不如我請客,大家喝頓酒,也就罷了。”
李績的面子得給。
程咬金跟李績的關係更近些,當年都是瓦崗的老戰友,還都是太宗的心腹臣子,不比那個薛萬徹,向來不是一個圈裡人。
“既然英國公開口,我老程自然得給這個面子,這樣吧,只要姓薛的願意跟我一起喝三杯酒,我就與他和解。就是怕姓薛的沒這膽,也沒這酒量。”
李績一看程咬金那眼神,估計這老傢伙又心裡死壞。
“你這三杯酒,是多大的杯啊?”
“我知道姓薛的酒量不好,喝幾口就臉紅的跟猴屁股似的,我也不為難他,就那三兩的杯子來上三杯吧。”
三兩的杯子,三杯不過九兩,半斤多點兒。
一般人喝上半斤酒,倒不是什麼問題,就算薛萬徹酒量不好,應當也是沒問題的。
“敢還是不敢?”老程對著薛萬徹挑釁道。
薛萬徹看了看老程,又看了看李績,冷哼一聲,“好,看在英國公的面子上,就陪你喝三杯。”
“老程,你看老薛也同意了,那就這麼定了,酒後把手言歡,莫要再這樣糾纏不休了。”
程咬金呵呵的點頭,當下說好各自離開。
出了宮,程家叫來隨從,“趕緊回家去找五郎,讓他去藍田找李三郎弄兩瓶燒刀子來,一定要烈,越烈越好,這回看我不搞死姓薛的這個匹夫,跟我鬥,他還嫩了點,哈哈。”
一想到酒量不行的薛萬徹到時被燒刀子弄醉後醜態,他就忍不住大笑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