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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了也種不了種子。”

“三郎就算成人之美,我拿回去好好研究研究,想知道下這種神奇之物。”

“你要真想買呢,倒也不是不行,但這樣的你買回去也研究不出啥來。不如等過些天,我再送你一點成熟的種子,到時你就可以拿回去直接種了。一百天後,你就知道我說的是真是假了。”

“你不是說僅此一個嗎?”

“現在是僅此一個啊,但以後還會有的。”李逍笑笑,“走吧,來者是客,既然來了,那就是我李逍的朋友,我肯定得好好招待的。今天,咱們就吃這玉米,你也算是有口福了。”

狄仁傑被李逍弄的有點疑神疑鬼,搞不清他究竟是在開玩笑呢,還是在說真話。

但是他仔細想來想去,這玉米的模樣和名字,他確實是從未聽過的。

李逍的手藝還是非常不錯的。

就那麼一個玉米,他還真給弄出來了四五個菜。

一個松仁玉米,一個蝦仁玉米,又來了個玉米胡蘿蔔燉排骨,最後還蒸了小半截。

因為就那麼一個玉米,所以每個菜裡的玉米份量不多。

但做好後端上來,卻份外的好看。

鄉下人也沒有豪門大戶那麼多規矩,李逍直接在廳裡擺了一桌,妻子婉娘和妹妹李貞也一樣上桌吃飯,趙先生、楊夫子兩個也被叫來一起吃。

他們對於今天的菜式也很意外,這一粒粒金黃的是啥啊?

“這是玉米,一道海外傳回的新作物,成熟了可做主糧,鮮嫩時可做菜,今天弄了一個新鮮的,做了幾道菜,大家嚐嚐鮮。”

狄仁傑做在那裡,看著這一道道玉米做成的菜,心裡有點複雜,最後還是伸出了筷子。

先夾了一筷子松仁玉米,他沒夾松仁,特意夾的玉米粒。

輕輕的咀嚼,能夠感覺到玉米粒確實非常的新鮮水嫩,還帶著一股甜味,很美味。

出人意料的好吃。

而這玉米與松仁的搭配,也似乎並不是隨意亂搭,玉米的鮮甜,配下松仁的香脆,出人意料的合搭,組合出一種極佳的味覺。

婉娘她們並不知道這玉米是一種相當寶貴的新作物,還以為只是如黃瓜、茄子一樣從西域傳來的普通作物而已。

伸筷子夾起來也很輕鬆,吃起來很愉快。

一個個吃了都大聲說好。

“這玉米味道很好啊,鮮甜可口,以後咱們家要多種一點。”

‘嗯,嫂子,我覺得這玉米燉排骨特別好吃,尤其是這加了玉米後的湯,味道更鮮美了呢,不再油膩了。”

趙大夫也驚歎著道,“這玉米直接蒸熟,什麼也沒新增,可味道一樣的清甜呢。吃起來還糯糯的,好吃。”

狄仁傑覺得自己越來越相信李逍關於玉米的話了,但是他又奇怪,為何李逍的家人們,也一樣是第一次聽說玉米的事情呢。

而且李逍說過段時間會有玉米種子,那他的玉米種子又是哪來的?

極大的可能,李逍手裡肯定有玉米樹,也許是他之前從胡商那裡得到的種子,然後自己栽培,這個玉米只是摘的第一個。

這究竟只是一種菜,還是真的能當糧食呢?

當他也吃了一小塊蒸玉米後,狄仁傑心裡已經相信玉米確實是能當主食的。蒸的玉米比起炒的或燉的,明顯要糯一些,也更粉一些。如果這玉米長的更熟一些,按李逍所說的曬乾後,再碾磨後,就能磨成玉米粉,到時就跟糜子粉、麵粉或米粉一樣,能夠做成各種食物,也易儲存。

一種主食,需要幾個關鍵的條件,一是得易生長,還得可能大面積種植。再一個就是得有產量,然後能長期儲存,當然最重要的是能吃,有營養。

而現在看來,這玉米似乎已經都具備了這些條件。

他心頭火熱起來。

產量高、還耐旱,南北適宜,易儲存,口感好,有營養,這樣的新作物,簡直就是上天的恩賜啊。

可惜了這個玉米啊,狄仁傑每吃一口,就覺得自己在吃金嚼玉。

一顆玉米粒若是播種下去,那就能長成一棵苗啊,能結出更多的玉米棒,收穫更多的玉米粒啊。

“哥,這玉米現在種還來的及不?”李貞問。

現在已經是三月中了,玉米這個時種有點晚。但要種也行,一般情況下,玉米可以春種也可以夏種,所謂春種夏收,夏種秋收。種玉米基本上是種一季,但可以早種或晚種。

“來的及,不過現在種子還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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