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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逍把吃乾淨剩下的玉米棒子丟到地上,早已經在桌下等候的小黑馬上一口咬進嘴裡,狼吞虎嚥起來。

這隻黑狗以前是隻無主的小野狗,李逍經常給它丟個骨頭扔塊餅子,慢慢的這狗也就不再那麼兇悍,在李逍的食物下,這隻狗最終被收服,整天跟在李逍屁股後面,成了李家的開門狗。

如今這狗每天能吃飽,隔三差五的還能嚼幾個骨頭補補鈣,長的倒是油光水滑,不再如過去那樣瘦骨嶙峋。不過幾個月大的土狗,居然也有小三十斤,人立而起,能搭到李逍肩膀上來。

這狗倒也不挑剔,玉米棒子入嘴,狠咬猛嚼,一下子就嚼成幾大塊,然後吞嚥下去。

“慢點,傻狗,沒人跟你搶。”

小黑似乎對李逍叫它傻狗有些不滿,嗚嗚了幾句,然後低頭繼續啃它的玉米棒子去了。

“狗居然還吃這棒子呢!”李貞新奇道。

李逍解釋,“這棒子挺嫩,又跟排骨燉過,裡面浸了肉味,狗當然喜歡吃。這棒子其實也還可以喂牲口的,當飼料吃也行。”

“哇,那這玉米豈不全身是寶?”

“那可不是,玉米杆子嫩的時候,可以做牲口飼料,老了可以燒火。這棒子也一樣,既可以喂牲口,也能當柴燒。”

狄仁傑忍不住道,“那如此寶物,更應當獻給朝廷啊。”

李逍嘿嘿兩聲。

“狄兄啊,之前我跟你說這玉米是個寶物的時候,只怕你心裡其實也未必相信吧,甚至就算是現在,你心裡也未必就有幾分真信。有些東西啊,別人沒有親眼看到之前,我們說的越多,別人只會越加不信的。倒不急於那一時,等到他們能親自看到的時候,也不遲啊。”

玉米這樣的寶物,李逍當然沒想著只藏在自己的神秘空間之中。這個時代,耕地產量極低,而且天災也多,糧食安全常常得不到保障。有無數的人,還經常吃不飽飯。

若有玉米推廣,可以說能夠讓大唐許多百姓吃飽飯,這是功德無量的好事。

只不過就如他剛才所說的一樣,光憑他空口中白牙幾句話,誰信呢?

他現在跟朝廷獻寶,朝廷說不定還要定他個狂妄欺君之罪,何必呢。

“三郎,話不是如此說的,大家不信,你就讓大家信啊。你把種子獻給朝廷,然後告訴朝廷怎麼種,到時百天一過,玉米收穫,到時事實如何不就都清楚了嗎?”

“現在我可沒種子,所以我也不急那一時。”

李逍想的還是等空間裡的玉米熟了,自己先種。

說一千道一萬,都不如等他家地裡的玉米熟了後收穫擺在那裡,只要到時大家能夠親眼看到這玉米的產量,這玉米可食用,到時大家才會真相信這是寶。

狄仁傑現在反而更相信李逍的玉米是真的寶物了。

“如果等到那時,豈不是要錯過一季的好時成?尤其是今年大旱,如果種上玉米,既能抗旱又能增產,豈不是極大的好事?玉米若能大量種植,這得減少多大的災情損失啊!又得讓多少百姓填飽肚子啊。”

李逍只是笑笑。

想法是好,但還是那句話,誰會相信呢。

李逍拿幾根玉米獻給朝廷,然後說這玉米如何如何神奇,一畝能增產兩三倍,既抗旱又好種,還好吃有營養?

朝廷信嗎?

讓朝廷大面積種植,怎麼可能?

就算朝廷相信,也肯定得先試種之後,試收成,試食用等等,然後才會決定吧。

要是李逍是騙子,那朝廷大量種植玉米,到時沒收成,豈不成了害民?

再說了,李逍空間裡就那麼一棵玉米苗,雖然神奇的結了八根棒子,但現在只剩下七根棒子。

七根棒子全成熟後,也收穫不了玉米種子。

一根棒子頂多能收穫六百來粒玉米,而據他所知的,一般幹玉米粒百粒也就二三十來克,一個玉米棒也不到二百克的玉米種子。

七個棒子,也就一千四五百克。大唐一斤十六兩,一兩約四十克左右,總共也就兩斤三兩左右,這麼點種子,還不夠種一畝地的。

一般一畝地起碼也得種個三斤玉米種下去。

所以說,就算今年大旱,朝廷肯冒險直接大面積種玉米,也是不現實的。

還不如他自己先種一季,等收穫了,大家自然也就都能看到了,那時眼見為實,朝廷要種,也有了種子。

一頓飯吃完,狄仁傑匆匆忙忙的跑回了長安。

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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