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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讓葦和蘆花吃驚的,不是這些種子真的發出了芽,而是適的種植方式。

天不亮,適便拿著木耒上了田。

將原本鬆軟的土地深深地挖開,靠著簡單的石鋤備出壟墒,半步一行,這是和別處完全不同。

到中午,別人歇晌的時候,適揹著一個柳條筐,拾撿阡陌間的狗屎、牛糞。每天傍晚吃飯之前,又會跑到淤泥池中,挖出一筐淤泥,填在自己的那三畝小地上。

每一行壟墒之間,都細細地埋好難聞的艾葉,讓那些習慣在地下生活的螻蛄地蛆無可奈何地搬走,遠離這難聞的氣味。

種下種子的前幾天,每天晚上都靠著一張涼蓆支起的小棚子,恐嚇著那些趁夜出來的老鼠。

玉米傳粉要靠風,所以玉米要種的很密。否則那些花粉到處亂飛,落不到穗子上,玉米粒會像是七十歲老人的牙齒一般,稀稀落落。

胡蘿蔔喜歡水肥,需要深挖鬆土。否則僵硬的土地上長出的胡蘿蔔不能叫鬼指,也或者那天鬼是武大郎的模樣。

地瓜葉子喜歡紮根,若是平時需要將這些扎的根挪走,但在這時候需要讓他們多紮根,以長出更多的塊莖。

南瓜喜歡爬蔓,可不能讓他們和花生太親近,不然要把花生給遮死……

不同的作物,要用不同的手段。

種地,是項技術活,不是最沒有技術含量的活,只不過這項技術已經深入到諸夏後代每個人的心裡,以至於讓人們以為這是最卑賤和最沒技術含量的活。

在葦看來,這哪是侍弄莊家,簡直比得上遠處貴族私田裡那些侍候貴族的隸奴了。

若是地要這麼侍弄,可要累死個人,一家百餘畝地,這樣精耕細作可不行。

他哪裡知道適所熟悉的那個年代之前,人多地少,精耕細作已經成為農家的本能,再不是春秋戰國之時地多粗獷的年月了。

短短一個月的時間,適的肩膀因為整天揹筐變得厚實了,雙手有了和木頭整日親密接觸留下的繭子,身子也瘦了一圈。

除了每天要忙自己的事之外,白天還要幫著葦和蘆花忙地裡的活。縱使兄妹倆都不用,他也依舊如此,以交相利的角度看,他家最缺勞動力,自己算是個只吃飯不要錢的長工,怎麼都不會有人厭倦。

晚上則是撐著疲憊的身體給大人和孩子們講故事,講一些簡單的疾病預防,講一些簡單實用的農閒可做的手工業。

累的實在扛不住的時候,適會躲在沒人的地方,自己給自己打氣,告訴自己想要做大事總要吃大苦,必須保證第一波收穫驚嚇到眾人,這樣才能講天志明鬼,這樣才能在墨子回來之前就有所名聲。

人是最為堅韌和有耐力的動物,牛馬都不及,每個人都不知道自己的極限在哪。

適也不知道,但這一個月後,他知道自己原來竟能吃這麼多的苦。

兩個月後,天更熱了。

一場夏雨之後,那些昂貴的種子帶著強大的生命力,不斷地朝著天空伸展著自己的手臂。

四行玉米長得常年拉弓的貴族的拇指般粗細;地瓜鋪滿了那一小片土地還在不斷擴張;土豆沒有從美洲偷渡來的瓢蟲侵害並無天敵;芝麻節節升高已經綻出黃色的小花;小孩手掌般大小的南瓜花中野蜂蝴蝶並舞;高粱太少算不得青紗帳卻也站的筆直;花生的第一朵雄花已落刺破泥土想要和女花生相會……

旁邊那個可以擋烈日、擋夏雨的簡單涼棚下,葦和蘆花已成了常客,欣喜不已地看著這些不斷成長的作物,怎麼看也看不夠。

比起原來漫天撒籽的散亂,成行成列的作物像是最精銳計程車兵,說不出的壯美。那些鋪開的綠葉黃花,結出的是幾個月前聽到的畝產數石的希望。

適選了兩根胡蘿蔔,挖出來洗乾淨遞給兄妹倆,脆甜的味道帶著清香,蘆花覺得這是自己吃過的最好吃的東西。

早沒有了當初聽到鬼指這兩個字時的恐慌,反倒是充滿了對天鬼的感謝。

汁水在口舌間盪漾,捨不得下嚥,而是咀嚼成商丘河畔常見的細沙般的糊漿,小心翼翼地用舌尖感受著。

清脆的響聲後,蘆花將剩下的一半遞給了適。

“你怎麼不吃?”

適沒有接,笑道:“我吃膩啦。如今鬼指是好東西,你們就是天天當飯吃也吃不膩,至少比餓肚子強。可我們墨者啊,卻盼著天下之人吃膩了鬼指,終於發現還是粟黍麥好吃。”

蘆花想,怎麼會有人吃膩了鬼指?要是自己選,寧可天天吃鬼指,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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