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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如海如果不想被出族,他們夫妻最好是安分一些,再要找沈蘭的麻煩,就算是欺負旁支子侄了,族裡是不被容許的。
人逢喜事精神爽,對於終於擺脫宋如海一家的糾纏,沈蘭打從心底覺得愉悅,至於沈孝全等人參加完儀式就回去了。對於沈蘭不要祭田的事情也沒多說,雖然他們自己也沒多少田地,這個時候的人最是看重田產,能夠縱容沈蘭這麼行事。多少還是說明沈孝全顧忌女兒在宋氏家族的地位,否則一般人聽說平白得了幾畝田產,還不高興得瘋了,哪裡還會放棄。
這次沈蓮也留了下來,因為沈梅到了說婆家的年紀。自然不好住在姐姐家,而沈蓮年紀不大,要說婆家還要等上兩年,所以住下倒也沒什麼關係,其實沈蘭還是有些擔心,雖然家裡的房子不少,可是問題是有點鬧那啥,她自己住倒也不怕,她擔心幾個孩子受到驚嚇,但是畢竟自己這邊糧食不缺。幾個孩子留下來並不會增加負擔,反而能幫不少忙。
另外沈趙氏的小雞也在孵化中,至於找奶羊的事情,沈趙氏也打了包票,此外還和沈孝全商量找機會把沈蘭那小半倉的高粱想辦法拿出去賣,畢竟這個時候離夏收還有些時候,糧食屬於緊俏物資,價錢並不低。
過繼次日沈孝全就趕了一輛牛車過來,牛車上安置了好幾個籮筐,筐都被篩子遮著。隱約總能看到裡面裝了高粱米,頓時村裡人都議論紛紛,都覺得沈孝全疼女兒有些過分了,這簡直是要把家都搬到沈蘭這裡了。
不過這樣的傳言並沒有多久。因為大家都知道了之前沈蘭在集市上的事情,這才知道沈蘭從別人處得了十兩銀子的事情,大家才恍然大悟了起來,原來不是沈孝全疼愛女兒,而是沈蘭走了狗屎運,白白得了十兩銀。
知道情況的宋王氏氣得幾天沒吃飯。心裡堵得跟什麼似的,那可是十兩銀啊,就這麼白白便宜沈家的人,想起來宋王氏就覺得氣悶。
其實所以人都誤會了,沈孝全並沒有拿糧食過來,而是來沈蘭這裡拖糧食出去賣,事實上那些筐底下都是石頭,只是在外面灑了一層高粱米,等到了沈蘭家裡,再將石頭全部倒掉,換上沈蘭家的高粱米,再乘著天不亮沈孝全趕著馬車去縣裡賣,賣完米沈孝全再趕回沈蘭家裡住下,次日依然如此,這樣倒騰了三天才將沈蘭家的糧食賣得差不多,另外留了兩擔,一擔是拿給沈孝全拿回家吃的,一擔自然是留給沈蘭幾人的口糧。
賣糧食沈蘭就得五兩的銀子,這次沈孝全全部都給了沈蘭,畢竟沈蘭有自己的家庭,他不能老打著保管的名頭將銀子握在自己手裡,就算沈蘭不說什麼,他也不好做得太過分,畢竟沈蘭現在顧著家裡的口糧,還幫他養著三個孩子,他要是再拿著沈蘭的銀子,心裡也會過不去。
這也許就是男人和女人的思維不同,事實上拿沈蘭那十兩銀子也是沈趙氏作的主,自然也是有私心的,沈孝全作為男人自然不肖於貪女兒的錢,反而跟希望女兒拿了錢後不忘孝敬自己,那樣心裡才會甜滋滋的。(未完待續。)
PS: 因為是青黃不接的時候,糧食價格偏高,所以這個時候的高粱是5錢銀子一石,一石等於六十公斤,沈蘭拿出去賣的高粱有六百公斤的量,所以才有五兩銀子,平時高粱是兩到三錢銀子一石,豐收的時候則不滿一錢,只有八到九十文一石,總體物價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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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摸蚌
就拿這次賣糧來說吧,他雖然辛苦了幾天,可是閨女每天都會準備好飯好菜招待,事後還說要送小兒子進學,而且那束脩還是閨女出,聽了這話沈孝全就覺得女兒比自己和老婆子都強,有了錢還想著給孃家兄弟進學,實在比他們只知道攢在手強了數倍,既然閨女這麼有成算,他又何必拿著錢做惡人呢。
而且閨女還說,直接讓兒子去縣裡讀書,這樣既不打眼,又不會被人追究哪裡來的錢去讀書,而對外則宣稱是去縣裡做學徒了,等過了年把再找個藉口把事情圓過去,到那個時候家裡日子好過,自然也沒人會認真追究了。
聽聽這話,就知道自家閨女聰明能幹啊,也不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