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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陳述的事實是,被告應該是個典型的熱血男兒,說他有故意殺人動機實在是言重了,充其量只能說是恐嚇我,或者說是在用語言來羞辱我。。。
“。。。因為,從頭到尾,我絲毫沒有感覺到他有真正要動手行兇的任何意識和跡象。”
作者有話要說:
☆、庭審在繼續
麗萍的這一番陳述,出乎意料之外的不僅僅是馬倩和古志華,還有更多的人。
這當中包括麗萍的父母,更包括在法庭上的所有司法人員在內。
因為,麗萍父母在報案時的口供與麗萍在押時的口供,跟剛才麗萍所陳述的內容實在是相去甚遠,甚至是大相徑庭!
某種意義上說,她這是在翻供!儘管法律上確有翻供這麼一說,但必須是以還原事件真相為前提之下的。
“被害人方麗萍,這是在國家司法機關的法庭上,你說的每一句話都要對自己負責任! 假如你違背事實說話,那就是作偽證,作偽證同樣也是一種犯罪,希望你明白這一點。”審判員嚴肅而認真地提醒她。
“我說的都是當時實事求是的整個過程,我現在說的每一句話都是實話,從他走進我的房間後拿出刀開始,我根本就不相信他會殺人。。。
“。。。道理很簡單,我從他對我的問話裡和從他的面部表情上可以明顯的判斷出來。假如有證據證明我說的不是實話,證明我是在作偽證,我願意接受法律對於我作偽證罪的嚴厲懲罰!”
“好了,方麗萍你的陳述內容已經表達得很清楚了,我們司法機關會作進一步調查的。現在,由被告人杜晴陳述犯罪經過。”
令人覺得有意思的是,杜晴聽了審判員的話以後,也同樣沒有馬上開口說話。他緊鎖著濃濃的雙眉,像是在思考著自己將如何來應對麗萍剛才的那一番慷慨表白。
他的這種猶豫,可把馬倩和古志華急死了!瑞濤和季芳也同樣急得要命。
瑞濤在下面小聲地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