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紋和車座上的毛髮。對爆炸碎片進行檢驗,也沒有發現什麼有價值的線索,炸藥是普通的硝銨炸藥,定時器也沒有什麼特別之處,唯一令人疑惑的是那張賀卡,將現場提取的賀卡碎片拼湊,看到了“祝你生日快樂”的字跡,那天既不是李明國的生日,也不是李明國任何一個家人的生日,那麼,究竟是誰的生日?這起爆炸案件顯然是精心策劃的,快件的到達就是在李明國上班不久之後,公安局的上班時間是早上八點半,李明國每天七點五十左右到達辦公室,快件是在七點五十五到達的,爆炸裝置在五分鐘後爆炸,已經上班的警察並不多,疑犯才能夠輕易逃脫,炸藥量也不大,破壞半徑是3米,從表面上來看,疑犯針對的人就是李明國,而不是其他人,如果不是那兩個民警去李明國辦公室彙報工作,那麼那兩個民警也不會受傷。既然是精心策劃,生日就不會搞錯,那麼那天到底是誰的生日呢?所有人都注意到了這張賀卡的蹊蹺之處,也認為這是一個重要環節。
犯罪嫌疑人兩個小時後基本確定了身份,雖然帶著鴨舌帽,雖然帽簷壓得很低,但他的確是派出所的重點關注人物—李強,因偷竊、販賣搖頭丸多次被勞教,現下落不明,家裡沒人,手機關機。譚國強帶人去了李強家裡,他的家裡亂糟糟的,啤酒罐、飯盒、髒衣服到處都是,窗臺上桌子上是一層灰塵,在裡屋裡還發現了零散的硝銨炸藥、雷管、導線,大家感到很興奮。這個案件有了重大突破,搜查起來也越發起勁。很快一個本子遞到了譚國強手裡,譚國強開啟一看,在本子的其中一頁,上面寫著四個人的名字李明國、張潛陽、莊志同、孫晨恩。
譚國強內心一驚,目標不僅僅是李明國一個人,還有其他三個人,要儘快抓住李強。他打電話向戴局長簡單做了彙報。
剩下只有一件事情了,就是抓捕李強。txt電子書分享平臺
81、簡單的案件?(二)
李強在哪裡?
一天下來都沒有任何進展,李強消失了,恰巧在監控的盲點地帶不見蹤影,巧合還是早有預謀?如果是早有預謀,那麼這起案件每一步的設計都不留痕跡。對他的手機進行定位,發現他的手機扔在一個垃圾箱裡。他的狐朋狗友一概都不知道他的下落,對拆遷村通向各條道路的每輛車進行排查,進展緩慢。專案組的人員個個壓力都很大,案情昭然若揭,可是卻找不到兇手。
案件的脈絡也逐漸開始清晰,李忠偉是一個毒犯,十一年前,李明國、張潛陽、莊志同、孫晨恩執行任務抓捕李忠偉,李忠偉逃至友誼商廈,劫持了一名兒童做人質,並在逃脫無望的情形下,引爆手中的爆炸裝置,當場炸死了自己和人質,人質的爸爸在李忠偉引爆爆炸裝置的同時,撲上去救兒子,結果身受重傷,送到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李強就是李忠偉的兒子,十一年後,李強為了給父親報仇,想殺死曾經逼父親引爆爆炸裝置的四個警察。
林蕙然有些失望,那麼父親的案件跟這起案件沒有什麼關係了,十年前的李強只是一個十幾歲的孩子,大概還不會想著殺警察,報復社會。
三天後,李強有了訊息。林蕙然跟隨譚國強到了臨市,看到了身體被泡得發脹變形的李強,李強死了,溺水而死,在作案之後的當天晚上就死了。
報案人兀自囉囉嗦嗦說著發現屍體的過程:“我早上起來晨練,今天還晚起了十分鐘呢,走到河邊準備練拳,遠遠看著河裡浮著一個東西,我想那是什麼呢—”
意外事件還是殺人滅口,疑問浮在每個人的腦海之中,譚國強向河的上游看去,是在哪個地方落水的呢?
所有的人都等在會議室,沒有人說話,本來的喜悅也因為李強的死亡而蕩然無存,死亡的時間令人疑慮,感覺像是計劃好一樣,就像案件之前的每一步,步步踩在空隙處。隱隱的擔憂沉浮在每個人的心中。
法醫王清走了進來,每個人都看向了她。
“確實溺水死亡,手中握有水草,指甲內嵌有泥沙,口、鼻、支氣管、肺泡內有相同的血性泡沫液、泥沙,心、肝、肺、腎、骨髓、牙齒都有相當數量的矽藻,沒有其他致命因素,沒有外傷,提取了胃內的矽藻與上游幾個河段的矽藻進行對比,落水地點大概是發現屍體地點上游三公里處。死者胃內含有大量酒精,死前應該酗酒,手腕處有一處淤痕,形成時間大約是三天前。”
大家並沒有因為李強意外死亡的結論而稍顯輕鬆,這個案件就這樣輕易地結束了?大家不敢相信。
“以落水地點為中心的三公里範圍內進行逐一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