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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
“沒關係,一般也沒人讓我寫什麼,我自己練練就可以了。”耿朝忠回答,“好了,跑一晚上也挺累的了,去歇著吧,碗睡醒了再刷。“
耿朝忠把方誌同安排的明明白白,然後提著槍上了樓。
昨天下午回家看純子的時候,耿朝忠踩過一個下水蓋,就想到了這個主意,正好又碰上那天跟著邋遢頭兒高耀祖的那三個小乞丐,耿朝忠索『性』就把事情定了下來。
不過這事肯定瞞不過高耀祖,更加瞞不過朱老大,因為昨天晚上那三個小乞丐:胖子,小關和痘痘就躲在一邊呢!
不過自己並不在乎,朱老大知道了也沒關係,說不定還會對自己更加欣賞。『亂』世,強者為尊。朱老大一直都嫌自己心慈手軟,自己也正好做給他看看。
不過,還有一件事自己也必須開始著手了,那就是——賺錢!
有錢走遍天下,沒錢寸步難行,這個真理到了哪個時代都是一樣的。
耿朝忠想過很多辦法,比如做實業啦!開工廠啦!開報館啦!但是無論什麼行當,耿朝忠都很快否定了自己。
第一,沒本錢。
第二,沒時間。
第三,沒本事。
不裝『逼』的說,耿朝忠認為自己也就是個普通大學生,除了多點軍事技能,和別人其實並沒有什麼兩樣,刷微博,看抖音,打遊戲,找個普通工作平凡過一生。
不過,瞭解未來還是有好處的,比如說——股市。
要知道,這可是民國1927到1937所謂的黃金十年啊!耿朝忠信心滿滿,準備攢一筆錢就大幹一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