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拳頭一掄起來,他立刻服軟。
我們倆身後跟著一幫孩子,我是老大,阿哲是我的保鏢,但是經常是我掄拳頭揍我的保鏢。
但是若是別人欺負我的時候,我的保鏢才會顯出他真正保鏢的風範。
小夥伴們都說阿哲是我的狗腿子!
阿哲總是很不高興地分辨:“不是狗腿子,是保鏢!”
我學雙槍老太婆,他就要幫我帶著兩把槍,我要用搶的時候,他就要立刻遞給我,我玩夠了就扔給他保管,因此阿哲的腰間經常會掛著三把搶,除了我的雙槍,還有他自己的一把玩具槍,還有一把佩劍斜跨在他的腰間,他喜歡劍,說佩劍像大俠的感覺。因為他個子小,那把劍就經常會拖在地上。每一走路,就會篤篤地發出響聲。
兒時的記憶總是那樣美好,現在我和阿哲都長大了,我不在是雙槍老太婆,他也不在是我的保鏢,他翅膀硬了,他自己飛了。
我伸出雙臂,抱在大樹上,枝繁葉茂的大柳樹,我僅僅抱過來一半,另外一半沒有阿哲在,是抱不過來的。
在大柳樹下面逗留了大約半個多小時,我突然想到去阿哲的樓下看看,看看他在幹什麼。
阿哲的家離我的家很近,大約不到五百米的距離,當然我也沒有具體測量過,都是阿哲自己說的,我對數字的形象感覺很差。
不知道為啥,從小阿哲的爸爸媽媽似乎就不喜歡我,不但不喜歡我,恰當地說是敵視我,排斥我,因此我從來不和他們親近。
每次我和阿哲在一起玩,他們都用略帶嫌棄的眼光看著我,似乎我鄒文靜是個另類,或者是從火星上面下來的,反正他們看我的眼光就是不同,不僅如此,他們還總是告誡阿哲,讓阿哲少和我接觸,難道我真的是一個壞孩子嗎?
阿哲因為不聽他父母的勸告執意要和我一起玩,沒少捱了他母親的訓斥,也捱過打,可是阿哲總是不聽話,他一直和我玩,一直到現在。
就是因為此,我很少去阿哲的家裡玩,除非他的爸爸媽媽不在家的時候,阿哲偵查家裡的情況安全了,才會出來,把藏在拐角處的我悄悄帶進家去。
有一次,因為我和阿哲在他們家玩得高興,阿哲竟然忘了他偵查的任務,被他老媽把我們堵在屋子裡面。
後果是阿哲被他媽媽狠狠揍了一頓屁股,我在阿哲被打屁股的時候,帶上我的槍,繞過他媽的身後,溜了出來。
我聽到阿哲的媽媽在身後大聲說阿哲:“以後少和那個鄒文靜在一起玩,都學壞了,你看她一個女孩子,整天拿刀動搶的,像什麼樣子,她爹媽還是老師呢,管的是什麼破孩子!你總是不聽話,還把她帶到咱們家裡來玩!”
似乎在阿哲的老媽的眼中,我是一個十惡不赦的大壞蛋。
在我溜走的一瞬間,我聽到我的鐵哥們阿哲哭著還為我辯解:“媽,鄒文靜不是壞孩子!我要和她玩!我就要和她一起玩!”
☆、068我選擇轉身
站在阿哲家的對面,想想我和阿哲小時候在一起玩的情景,依舊曆歷在目,可是那些快樂的時光都一去不復返了,就像是我和他的青春一樣一去不復返了。
我們現在面臨的是俗不可耐的男大當婚,女大當嫁!
唉!
難逃凡塵!
若是我們永遠都像小時候一樣,永遠都不要長大該有多好,寧肯我讓阿哲的媽媽罵,寧肯讓阿哲的媽媽打他的屁股,寧肯聽到阿哲哭著對他媽媽為我辯解:“鄒文靜不是壞孩子!我要和她一起玩!”
可,
那樣的日子一去不復返了!永遠永遠離開了我們。
那個整日為我挎著雙槍,拖著長劍跟在我屁股後面的小男孩,現在變成了二十六歲的成熟穩重的阿哲,那個像假小子一樣整天跳著走路的淘氣小女孩,變成剛剛褪去了男孩子特點的略顯憂鬱的鄒文靜,也就是我。
我信步來到阿哲的樓下。
阿哲的家是三樓,我無法透過樓房的窗子看到阿哲在室內的動靜,可是唯一可以觀望的就是他們家的陽臺。
只有阿哲來到陽臺上,我才能知道他在不在家。
我在他家門前的對面呆立了片刻,沒有看到陽臺上有人來。
還是離開吧,若是讓他的媽媽看到我在馬路的對面這樣呆呆地看著他們家,或許她會認為我暗戀他們家唯一的寶貝兒子阿哲呢?說不定又會把阿哲大罵一頓,或者讓我也聽見。
我鄒文靜怎麼會喜歡他們家的兒子,那是不可能的,絕對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