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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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掃昨天的陰霾,穿著件寬鬆的白色上衣,坐在床邊,神情頗為平靜的低頭注視著我。
「頌伊,」他的眼神專注而溫暖,嘴角微帶笑意,就像昨天什麼事也沒發生過一樣,「終於醒了。起來吧,阿別在等你,該吃早餐了。」
接下來這一個多月,風平浪靜,除了劉世美的寶貝兒子降生之外,什麼新的訊息也沒有。直到六月三十日那天傍晚,我的產兆出現,午夜十二點多的時候,在成民大學醫院順利生下了一個體重三千四百五十公克的男嬰。
宇安,你好,歡迎來到這個世界。
作者有話要說: 這幾天忙到腳不沾地! 差點就忘記來繼續更新了 各位看官久等了~ ^_^
☆、回到你身邊
久居地下,一百四十九年。因此,來到此地之後,既不適應風聲光線透過窗戶流動,也不適應附近有人聲出沒。但既已來到此世上獨一無二之國,安心行事,自有其方便。
若說,不要有光,四周就一絲亮光也不會出現,晝與夜混濁一團;不可交談,不要打擾,腳步聲就都在五十米之外,且特意減弱,鞋底大概是包上了棉紗或者軟布。乖乖的綿羊,盲目的忠誠,僅僅維繫於這具身體,這個姓氏。
我覺荒謬,他人皆以為理所當然。
羊群中,偶爾也會混入惡狼。然而狼牙初露,利爪未現,粗重的呼吸與不正常的心跳頻率就已經出賣了牠們。微一閃念,將其心臟停止亦可,使其胡亂震顫亦可;或將其喉頭軟骨與氣管慢慢捏碎,令空氣無法被吸入;或將其腦幹扭轉破裂。無需多少時間,脆弱的人命就已消逝。
而我手上並無半滴血漬。
放寬心後,可做的事情有許多。惟有一樣未解,始終縈繞我心。
古人云:結髮同枕蓆,黃泉共為友。然時至今日,與她結髮者,是我亦非我;百年之後,九泉之下,他人與她攜手之時,灰飛煙滅已是我。
誤,時誤人誤身誤,於此地苟延殘喘,意義為何,終令人困惑難解。
本以為那一刻,曲已終,人亦散,孰料,她竟將我一同帶到此處。殘軀消逝,某個強大無匹之引力使我失去意識。原以為一切將不復存在,其間卻不知因何差錯,當我再次清醒,竟發現自己取得了另一具身體的控制權。雖然胸膛內的肋骨斷裂數根,燒焦碎裂的皮肉似被烙鐵灼燙過,連心臟也已瀕臨停止。
睜開眼,看到一名臉色蒼白、滿面淚水的陌生女孩,正抱著這具軀體的頭頸,坐在堆滿雜物與灰塵的地上。
我用盡全力,伸手撐地坐起,低頭垂向地面,使原本堵塞呼吸道的血塊從口鼻腔中湧出;一手按壓自己左側胸口,強迫那顆僵滯的心臟重新開始跳動,肌肉拉長牽扯,血液一點點闖過凝滯不通的血管。
血滴滴答答落在地上,伴著每個呼吸,刺入肺部的碎骨片逐一退出,痛徹心髓,卻令我確認,我還活著。
這垂死大腦中所殘存的記憶逐漸清晰。我竟身在北韓開城,身分是某秘密部隊隊長,名叫金正柏,剛被自己的親叔父、以生命效忠的將軍暗殺。
骯葬冷血的卑鄙手段,於人類世界橫行無忌的法寶。
身前這名女孩用看到神蹟般驚訝喜悅的眼神迎接我的重生,因為還需要她的照顧,我留下了她。在接下來的幾天內,她以痴心的忠誠證明了自己,成為這唯一知道我的異能卻還能活下來的人。
「姜弦雨,」我告訴她,「如果想要親眼看到金正柏成為朝鮮第一人,至少在三個月內,自己想辦法活下去。」
身體痊癒之後,我離開了開城,前往平壤。一開始只是為了那隨口的允諾,後來卻也有得心應手的樂趣。有趣的是,我那來自異星的身體已經被制裁而消滅,因此,現在具有合法地球人身分的我,已不再處於監督者的目光注視之下。
換言之,等到能力完全恢復之後,我將享有不再受限的自由。
用了不到三個月的時間,順利完成了這具身體剩餘的執念,令它徹底為我所用。然後,那一日,在接受元帥頭銜的就職典禮上,原本懶洋洋唸述講稿的我,忽然想到了一件事:
這段影像會被全亞洲轉播,也就是說,她,多半也會看到。
突然無法扼止心中的想念,如同洶湧的洪水,在堅固高聳的堤壩上衝撞出一個小洞。曾經確實想要放手,如果不打擾、不出現,能夠成就她的幸福。但……這一瞬間我抬頭望向攝影機鏡頭,竟彷彿望見了她明亮而甜美的雙眼。
如同石頭從懸崖上滾落,難以自抑,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