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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的量化資料單位來進行測算。
而無數個一日組合起來,又發現了季節、年等自然週期時間,於是乎,基本完整的計時制度產生了。全人類大都如此。年、月、日。曆法從此產生。
中國的歷法一開始就與天文脫離不了關係,時間制度的設計並非有意的人為設定,比如非要一年五百天,那就不符合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的週期性了,但是除了年月日的時間非人為設定外,量化還不得不靠人為設計,特別是小時間單位。
在《禮記》中,將一天分為朝時,日中,夕時。這怎麼看都非常像現在的上午、中午、下午三分法。看著極不嚴謹。再細分下,雞初鳴,昏明,大昕,晏朝,昏,日出,日側,見日,逮日。有著濃濃的自然特性和實用特性。
漢朝時,根據《淮南子》記載,將白天分為十五段。
日出於暘谷,浴於咸池,拂於扶桑,是謂晨明。登於扶桑,爰始將行,是謂朏明……
至於夜晚怎麼劃分的,《淮南子》沒有記載,如果和白天一樣劃分出十五段,那一天三十段,那麼一段約為現在的48分鐘。
而後將十二時辰與俗名固定起來,子時:夜半。丑時:雞鳴,又名荒雞。寅時:平旦。卯時,日出。辰時:食時。巳時:隅中。午時:日中。未時:日昳。申時:哺時。酉時:日入。戌時:黃昏。亥時:人定。
漢朝之前已有漏刻制度
也就是說,採用一個可以漏水的器皿,一天漏多少水用來記時,每個時期不同。並劃分出不同的漏刻制度。古代多為100刻制度,亦即一天分為100刻。但是由於季節的變化,晝夜時間會有所變化,比如夏至日晝長夜短,冬至日晝短夜長。為了方便生活,歷代對每一年不同季節月份的漏刻也有不同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