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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朵,對我說,我們來商量一個好辦法。
一週之後,我真的擁有了我的新電腦。
其實,周楚暮的辦法相當地簡單。他找了一個看上去土頭土腦的女生,故意去撞於根海的車子。也就是俗稱的碰瓷。別看那女生長得不咋的,演技可是一流。明明只是輕輕碰了一下,她愣是趴在地上半天沒起來。等她好不容易站起來後,她一隻手扶著一條腿,另一隻手揪住於根海就要他陪錢。
於根海一大老爺們,當然不能和一個小姑娘計較,於是問她要陪多少。那女的眼睛一翻,報出個天文數字:五千。不給也行,去交警隊處理。每週五那個時候,是於根海趕牌局的時間,錢不要緊,誤了打牌那就是要緊之要緊。只是那女的揪住他不放,說什麼也要討個說法。就在這要緊時分,我挺身而出,一把把那女的拉到一邊,厲聲吼道:我見你自己撞上去的!我可以做證人!
不是,是他撞我的!女的喊得聲嘶力竭。
我一揮手,就給了那女的一耳光:別以為我不知道你,交警隊來了更好,你這個#39;碰瓷#39;專家,小心你被抓進去,關個十年八年回不了家!
女的偃旗息鼓,我衝著於根海揮揮手,示意他快走。
於根海夢遊一般地開著車走了。
那夜於根海打了一夜牌,天亮的時候他回到了家。我已經坐在陽臺上讀英語,聲音大而甜美。於根海走到陽臺那扇大玻璃門前,看了我幾秒鐘,然後說:看不出,你這麼野。還敢當街打人。
我把書收起來,不理他,往我房間走。
他攔住我說:給你五千塊,買電腦夠嗎?
不夠。我說。
好吧。他說,你要多少?
下午陪我去,看中什麼就是什麼,你刷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