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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做的!就該歸我!他一把把我推到地上,惡狠狠地說。
是我的!我聲嘶力竭地大喊一聲,爬起來,衝上前去,在他的背上狠狠咬了一口。
周楚暮發出啊的一聲慘叫。
然後,我被我媽罰跪了一夜,那一夜我隔著牆聽見周楚暮在夢裡呼痛,聽見周伯粗暴地教訓:哭什麼哭!被人咬,又不是被狗咬!
那個傷口過了很長時間才癒合。然後,周楚暮就成了我的哥哥。
很久以後他告訴我,其實從那時候起,他對我,就有了那麼一點點意思。因為一個小女孩在被搶東西被打以後沒有哭而是奮起還擊,這一點讓他覺得我巨有個性。
那時候,我們畢竟還是孩子,不懂得**世界裡的愛是何物。只有一次,周楚暮和我一起看一本外國小人書,上面畫著一場王子與公主的婚禮,周楚暮忽然靈感大發,找到一支鉛筆,在那個拖著長長婚紗的公主旁邊寫上:林林。
這是你,他撓撓頭又在王子旁邊寫下自己的名字。這是我。
為什麼?我傻傻地問。
我想和你結婚啊。
可是,你如果是我哥的話怎麼辦?我擔心地說,哥哥和妹妹是不能結婚的。
他想了想:沒有關係的,我們可以跑到一個沒有人知道我們是哥哥和妹妹的地方去。
那一天,周楚暮把那本書上寫了我們名字的一頁撕下來,交給我:這是我們的結婚證,哪,收好。
可是,我不叫林林,我叫林枳。
我知道你是林林就行了。
可你如果是我哥……我仍然傻乎乎地強調,心中一下子充滿了憂慮。
你還真是死心眼啊!周楚暮不耐煩地說。
事實證明,我還真的是多慮了。
我們到底也沒能做成兄妹。就在所有人都以為我媽媽會嫁給周伯兩個人永結連理共度餘生的時候,她卻閃電般地嫁給了有祖傳幾套大屋的於根海,從此過上了搓麻將度日的包租婆生活。回憶我媽剛嫁給於根海的那些日子,憑心而論,我們過得不錯。於根海別的沒有,只在街上有幾套祖上傳下來的大房子,靠收租過活,日子倒也過得逍遙。那時候於根海很愛我媽媽。至少,我覺得那是愛。他會在打牌贏了錢以後上街給她買一條絲巾一隻口紅或者是帶我們去某餐廳大吃一頓。當週圍的女人流行紋眉的時候他帶她去美容院做了最貴的。對於沒什麼浪漫神經的於根海而言,肯為你花錢,就是對你好,這是個真理,顛撲不破。
而且,我十歲生日那年,他還在最好的飯店替我訂了十桌,我記得那天,是我第一次當著很多人的面喊他爸爸,他好像很高興,喝了很多。第二天,他給我買回來一架鋼琴,還給我請了鋼琴老師,他跟我說過的最動聽的話就是:美女,咱家這輩子就指望你光宗耀祖了!
我並沒有讓他失望,事實上,從小學到初中,再到高中,我的成績從來都沒有從前三名上落下來過。很多人都覺得是我聰明,但是他們看不到我在聰明後面所付出的辛苦和汗水。而我這麼做只有一個原因,那就是從小我就懂得,美好的日子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
事實就是這樣,於根海給我們的好日子沒有過多久,拆遷的時刻就到了,於根海憑著那幾套房子得到一筆還不算少的錢。我們搬到了政府為拆遷戶新建的居民小區,從此過上了有抽水馬桶的生活。接下來,於根海不知道聽了誰的話,把錢投進了剛剛發達的股市,甚至託人弄到了一隻原始股的購買資格。
短短半年,那隻股票漲了十二倍。
於是乎,我的生活範圍,從破舊不堪的老城區,到了平價的新區,又到了所謂高檔的別墅區,一跳三級。
於根海就不再是那個於根海了。
我知道,他開始後悔娶了我媽,按他的條件,娶個二十歲左右的黃花閨女只是小菜一碟。卻偏偏頭腦發熱娶了我媽,還帶著我這麼一個拖油瓶,他能不鬱悶嗎?好在我已經慢慢長大。就算於根海真的跟我媽離了,我也懂得保護自己,冷靜地跟他要贍養費,學費,甚至我媽的青春損失費。
失敗的,未必是我們母女。
所以,我其實跟很多的天中的優等生不一樣。我自認我高過他們,懂得什麼是真正的生活,懂得低頭,懂得屈服,同樣也懂得享受。
閒得無事的時候,我喜歡在蓮花廣場逛。蓮花廣場是這座城市最繁華的地區,也是唯一繁華的地區,幾乎所有最好的商場和專賣店都開在那裡。那是真正四季如春的地方,夏天所有的大門都往外呼呼地噴著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