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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要有現在的本事,大概一定會成為一個出類拔萃的狙擊手。
如果周眉知道,自己的女兒剛殺了一個人,還是把人打得腦漿迸裂,四處飛濺,竟然一點兒不曾忐忑,依舊安安穩穩的開著車,還有功夫想槍法是不是進步了,那個一向大大咧咧的女人,說不定會愧疚得眼淚嘩啦啦流,說不定,又能把十年前陳芝麻爛穀子的往事拿出來和她老爸秦風吵一架。
秦卿想到周眉的反應,搖了搖頭,苦笑。
事實上,現在她真沒有什麼反應,既不會覺得難受,認為自己是個手染血腥的劊子手,也不會覺得歡喜,認為自己是個救人於水火的英雄——開槍殺人畢竟不是一件值得欣喜的事情,哪怕是為了救人而開槍也一樣。
她已然習慣了,習慣了刀槍,習慣了鮮血,同時,她也早就學會了自我調整。這麼多年過去,她的心從不麻木,手永遠穩當,思緒向來清醒,銘記著軍人乃兇器,不可輕動……
說起來,羽林寥寥幾個女人,在心理調節方面,到比男人要出色得多,也許,女人天生就比男人心理承受能力更強?
只有第一次殺人,熬過去確實艱難——秦卿初次實戰任務,是圍剿一批走私軍火的人,雙方人馬在山林裡狹路相逢,敵人被衝散了,烏壓壓的一片,秦卿當時十分冷靜,牢牢地守在東後方,開槍打死了一批,又近距離殺了好幾個,一點兒不曾失誤,只是事後,手僵得不能動,還是劉隊用熱毛巾捂著她的手捂了半宿,才把槍卸下來……
那一次回去的新人,包括唐一在內,有的人發瘋,有的人拼命嘔吐,有的人失眠,她也一樣,第二天就開始發熱,燒得都糊塗了,急得劉隊衝軍醫大吼……
前面忽然出現一個收費站,把秦卿的思緒拉回來,她忍不住苦笑著皺眉,又走神了,開著車走神兒可不是好事。
似乎從第一次任務之後,她每一次殺了匪徒,腦子裡總會天馬行空般胡思亂想一陣,隊裡的心理醫生說,這是她的放鬆方式,應該提倡,相比於有的戰士出任務回來,會拉著戰友打好幾個小時的撲克,有的則一個人跑訓練場披著偽裝服一趴就趴個三五天,她只是放空思維,已經算好現象。
第三十二章槍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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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情意】………
秦卿進入京城時,已經華燈初上。
在這座大都市,入夜時分,正是最熱鬧的時候,五彩繽紛的夜空,落在秦卿的眼裡,卻覺得雖然繁華,可猶存了三分古雅的靜謐,千年古城的魅力可見一斑。
她也沒有去找唐一他們,自己開著車尋了個夜景不錯的商務大酒店,要了一個標間,她喜歡高樓,要的是二十層的客房,結果,第二天唐一接了電話";>;過來找他,爬樓爬得小臉煞白,冷汗涔涔。
除非任務需要,否則唐一從不坐電梯。
秦卿無語,伸手抓住唐一的袖子扯他進門,苦笑道:“你至於嘛,以前天天五公里急行軍,從不間斷,也沒見你怎麼著啊!”
“你也說,那是以前!”
唐一勉強調勻了呼吸,扯開衣領上的兩顆金屬扣,倒了杯茶水灌下去,還行,鐵觀音,不是糊弄人的茶葉沫子,“做了三年內勤,沒正經訓練過,功夫廢了一多半,現在,爆發力還有一點兒,耐力可真不行了,如今,也只能假冒三分鐘英雄……”
秦卿忍不住笑,不覺得這是壞事兒,證明唐一恢復得好,像自己,離開羽林這麼長時間,枕頭下面不壓著刀槍,那根本睡不著覺。
“給你的。”唐一喘了兩口氣,躺倒在床上之前,把一個藍色的保溫瓶遞過去,“沈醉讓我給你捎過來,他今天回去看他老爺子,沒空兒……”
沈醉已經來京城的事,秦卿知道,所以,到並不覺得驚訝,隨手將保溫瓶開啟——一股帶著奶油味的奇妙香氣,一下子讓唐一從床上彈身坐起。
“強烈要求分享!”唐一再不客氣,往秦卿手裡塞一隻茶杯,自己也拿了一個,捧著等秦卿給他分湯喝。
秦卿怔了怔,把湯倒出來,分給他,自己也嚥了一口,湯一入口,唐一就舒服得直想打哆嗦。筋肉入口即化,花生和奶油調和成的香味,一絲燥氣也不帶,這湯,至少也得極用心地煮上一整天,才能如此入味。
“哎,在咱們羽林,那幫小子給沈醉起了個‘天上仙’的別號,說他不食人間煙火,和他們不是一路人……現在看來,大謬啊,他哪裡不食人間煙火了?”
那人的煙火氣,分明只給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