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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醫院。開著車來,像是接待一個總統。
她自是不方便露面的。
回到家。一切回到了以往。黑白顛倒的寫作的日子,咖啡和鐵觀音,泡澡的時候是最愜意的時刻。
她本沒有必要這麼努力去拼命寫字賺錢。她賺的錢早已經夠養活自己了。可是,她只是偏執的愛著那些隨著她在鍵盤上飛舞的手而不斷跳躍湧現的文字。像是一個個小精靈。她喜愛上了它們的陪伴甾。
就像是畢加索離不開他的畫筆,貝多芬離不開他的鋼琴一樣。她離不開那些有生命的文字。
回覆讀者的留言和來信也是一大樂事。這是和外界交流的機會。她愛那群讀者們,他們會和她交流思想,聊聊身邊發生的趣事。這樣的機會,讓她能夠開拓眼界,並且,能夠從中獲得樂趣。
比如一個讀者就會經常給宋未講她的情感經歷,在經歷了愛情的傷痛之後愛上了流浪的生活,現在已經去過世界上一百六十多個國家,每到一個地方,她都會匿名往自己的家裡寫一封明信片,她的家裡,只有她前夫的一張靈位。她喜歡這樣的方式來祭奠那些她久久不能釋懷的愛情,儘管她現在已經在紐西蘭定居,結婚並且生了兩個孩子,她還是依舊保持著這個習慣添。
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偏執,並且依靠這個活下來。
和這些讀者的聊天,能夠讓自己學到很多東西,不同的心靈就像不同的相機,用各自的角度對準世界的風景,聚焦屬於自己的清晰和模糊,旁人或許看不懂,但是可以自得其樂。
今天宋未在清理電子郵件的時候,發現了一個特別的人。
他什麼都沒有說。只留了一句話。
“琥珀灣‘一點柔’咖啡廳,本週日下午三點,等你。”
很簡單的話語。甚至沒有來得及交代自己的身份。
可是卻極大勾起了宋未的興趣。她喜歡玩這樣捉迷藏的遊戲,就像當初生日那天肖凡給自己開的那個玩笑一樣,回憶起來,還滿是樂趣。
而且,這個人選擇在午後三點的咖啡廳。看來是對宋未很瞭解才是。
所以她決定去。
她穿了一條水藍色的長裙,藤編涼鞋。
在這個濱海的城市,長裙是必備之物,尤其是到了夏天,放眼望去,都是身著長裙飄飄欲仙的女子,所以她的裝扮很普通。她並沒有為一個陌生人可以裝扮的習慣。
她一進咖啡廳就目光就鎖在了一個人身上。
那個人她曾經見過,身穿運動T恤和牛仔長褲,關鍵的是,他頭戴著一頂棒球帽。
這就讓她立刻響起了很久以前在向晴的婚禮上看見的那個男子。
後來在電視採訪上也見過。
她自認為記性還算好。所以那就是他沒錯了,John,童氏集團前任的總設計師,在事業達到頂峰的時候突然離奇辭職銷聲匿跡的那個人。
她看得有些呆了。倒是John揮手向她打招呼,才讓她回過神來,然後走到他對面坐下。
——那封電子郵件是你發的?
宋未坐下便問道。
——是啊……
John笑笑說道。宋未發現他和肖凡有個相似的地方,就是笑起來的時候很喜歡將嘴角歪向一邊。大概這是所有自以為英俊的男人的通病。
——你把我拉入了黑名單,沒辦法聯絡你,只好發E-mail。
——拉黑?
什麼時候的事,宋未卻並不知道自己曾經拉黑過這麼一個大名鼎鼎的人物。甚至,她都不知道她有幸能夠和這樣的人物打過交道。不然,當初劉彪要挖John去做設計師的時候她怎麼會一籌莫展。
——大作家可真是貴人多忘事啊。
John喝了一口咖啡,笑著說道。
咖啡。
宋未突然想起來自己面前放著的咖啡,是John事先為自己點好的,而剛剛是自己最鍾愛的卡布奇諾。
她的這一愛好很少有人知道。
——城市流浪者?
宋未猛然醒悟。
——果然聰明。
John說道。
原來,“城市流浪者”就是John。宋未不禁抹了一把冷汗,看來網路世界說大也大,說小也小。轉來轉去一圈,眼前這張臉,原來是自己沒有在腦海裡畫上等號的兩個身份。
宋未猛喝了一口咖啡想要讓自己平靜一點,可是卻被嗆得直咳嗽,臉憋得通紅。
Jo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