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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就可以。
她剛才一直躲在書房看書,沒事的時候,她總會捧著管理類書籍研究一番,足不出戶的。在家穿得比較隨便,上身是一件寬鬆的中袖毛衣,下身是小腳牛仔褲,很休閒的打扮。
這身衣服穿出去其實也是可以的。
姚東京拎了包包,正要推門出去,駱金銀就站在她身後道:“你穿這樣出去?”
姚東京一愣,回頭:“嗯,是沈孫義,沒關係的。”
駱金銀秀眉一擰:“是沈孫義就更不能這麼隨便了。你看看你現在這幅樣子,不知道的,還以為是哪家的窮姑娘呢。”
姚東京也擰眉:“我這身怎麼了?就是比較休閒而已。”
駱金銀招手:“你進來。”
姚東京跟著走進臥室,駱金銀翻箱倒櫃,取出一件抹胸小洋裝,扔在姚東京的床上:“穿這件。”
小洋裝是藕粉色,抹胸,短裙荷葉邊,短至膝上。質地優良,因為整套是純色,只在胸沿點綴一排碎鑽,看起來高貴典雅。
姚東京膚色白,身材好,穿這條裙子能將她全身的優點都凸顯出來。
她拾起裙邊,輕輕摩挲:“我不想穿這件。”她撅著嘴,搬出理由一:“和沈孫義挺熟的,沒必要穿得跟去參加典禮似的,穿這麼正式,人家會侷促的。”
駱金銀雙手抱胸:“別看沈孫義才30出頭,人家可比你沉穩多了,為人圓滑世故,懂人情關係。侷促這種情緒,不可能出現在他這種人身上。還有,和熟人出去就不必穿正裝了?你這是什麼邏輯。就算是熟人,也得看是什麼關係、什麼身份、地位的熟人。和沈孫義這樣的人出去,就穿你現在身上這身,會被人看笑話的。”
照沈孫義的身份地位,身邊的確不適合站著個休閒運動型的姑娘。姚東京癟嘴,無話可駁,只好搬出理由二:“這件衣服太暴露了,露的肉比遮的還多。”
駱金銀拾起那件小洋裝,擺在姚東京面前一比劃:“露脖子和腿也算多的話,你乾脆裹著棉被出去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