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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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貨太牛逼,不能硬碰硬,只能逃跑!
小辛連忙化成人形,衝著道士比了箇中指,隨即咔嚓一個瞬移,跑掉了。
不知道聊齋原著對狐狸精有什麼特殊設定,反正就這本電子書而言,狐妖以原型行動時,速度很快,但是什麼技能都不能用,要打架或者要用瞬移,只能變回人形。
於是,只見一隻髒兮兮的白狐狸,一眨眼變成了一灰頭土臉的大美女,再一眨眼,又消失了。
道士見狀,不由得愣住了。
這個……不是那隻很奇葩的狐狸精麼?
作者有話要說:
☆、【王六郎1】
小辛揉揉磕青了的腰,覺得自己實在是太倒黴了,這一宿,前半夜被女屍折騰,後半夜被道士折騰。
當她再回到白楊樹下的時候,天已經矇矇亮了,那女屍頭上貼著符,抱著樹幹一動不動,而那胖子,還倒在地上暈著呢,兩人的姿勢都沒變,和她逃跑之前一樣。
這時,只聽吱呀一聲,道觀的門開了,走出一個道士,留著兩撇山羊鬍,看著五十多歲的樣子。小辛由於被之前那個道士嚇怕了,看見道士就是一驚,連忙躲到牆角處,探出腦袋偷看。
老道士一出來,看見抱著樹的女屍,大驚失色,隨即喃喃自語道:“師叔祖他老人家果然沒說錯……”說罷,喊出來一個小道士,叫他去報官,自己則端了一碗湯藥來,扶起暈厥的胖子,給他餵了幾口。
不一會兒,小道士領著縣衙的人來了,胖子也甦醒了,一頭撲進老道士懷裡開始嗷嗷大哭。
縣官一見一女屍面目猙獰,頭上貼著黃符,死死地抱著樹幹,心裡有些害怕,但畢竟是白天,就壯著膽子叫手下把女屍從樹上拔下來。
見此情形,小辛鬆了口氣,心想太好了,雖然有人搗亂,但好在她沒錯過劇情——這就是《屍變》這個故事的最後一幕。
女屍的手指像鋼鉤一樣插/進樹幹,前後加起來,一共用了六個人才將她的手拔出來。
縣官向胖子問了問情況,吩咐人將屍體抬回老翁店裡,正要走,只聽胖子又嗷的一聲哭了出來。
“大人,我兄弟四個一同出來,沒想到碰上此等怪事,如今我一人回去,怕是沒有人相信,都會以為是我害死他們,這可如何是好?”
縣官想了想,拿紙筆給他寫了一封證明信,又蓋了印,給了他一些銀子,叫人送他回去了。
小辛激動地掏出小冊子,給《屍變》故事梗概那頁畫了個碩大的對勾,美滋滋的準備撤,趕下一場戲。
剛抬腳要走,就聽見老道士對小道士長嘆一聲:“為師何時能修得像師叔祖一樣啊……”
小道士沒說話,老道士繼續感嘆:“他老人家一招之內便制伏了殭屍,現在又去捉拿狐妖,真是吾輩的榜樣啊!”
……制伏了殭屍?
還捉拿狐妖?!
小辛突然覺得膝蓋莫名一痛,不敢再逗留了,連忙施展瞬移,來到了下一個故事的發生地點。
這個故事叫做《王六郎》,發生在淄川縣。
故事的主人公姓許,以打魚為生,好喝酒,每天傍晚來打魚,在這之前總會先斟一杯酒祭奠一下河中的水鬼,本是為了求自己打魚平安,卻沒想到每次都能打上許多魚。某天,他在河邊遇見一個與他年齡相仿的少年,二人對飲,相談甚歡,少年見徐某撒網,便去下游為他趕魚,這一來二去,兩人熟識起來,許某得知少年姓王,家中行六,便稱他六郎,二人成為了朋友。一次飲酒時,六郎告訴許某他其實是個水鬼,現在六郎為鬼的期限已到,將有人來給他做替身,二人飲酒拜別。次日,一對母子渡河時遇難,母親落水,將孩子扔回岸上,許某知道那母親便是六郎的替身,但不一會兒,那母親便遊了上來,抱著孩子走了。當夜,六郎現身,告訴許某,他可憐那孩子,便沒有讓那女人替他,二人繼續愉快的攪基在一起。不久後,六郎又向許某辭行,原來是六郎被招為了鄔鎮的土地,即將上任,還歡迎許某來鄔鎮找他。六郎走後,許某甚是想念,收拾行裝去了鄔鎮,鄔鎮百姓知是土地的客人,十分歡迎他,送了他許多禮物,六郎又給許某託夢了幾次,說百姓的禮物就當是他們兄弟之情的見證。許某回家後,家境稍微寬裕了些,不再打魚。而王六郎也一直活在他的心中……
小辛之前聽阿環講過,當時就感動的不行,果然是好基友,一輩子。
她在淄川縣城內逛了逛,一直耗到太陽落山。
來到淄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