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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
我抬頭看了看夜鶯,她卻看得津津有味,臉上綻放著燦爛的笑容,我的心不禁一沉,緊張地問道:“你那上是怎麼寫的?”
她看我一眼,嘿嘿地怪笑,“給你看看吧!”說著,她將報紙遞了過來。
我拿過來只看了一眼,心就猛地提了起來,因為一副三吋的黑白照片赫然入目,雖然有些模糊,我還是認出了滿面春意的夜鶯和麵無表情的我,再看看標題:“問世間情為何物”!
我急忙閱讀正文,整篇文章都是寫我和夜鶯的,這老兄也真能寫,洋洋灑灑多半個版面,在夜鶯口述的基礎上,又大加粉飾,生動曲折,激烈緊張,感人肺腑,簡直催人淚下!我也差點被他寫死——身中七刀,經過十幾個小時的緊急搶救!文章結尾又加了一行小字:稿時,據悉王哲已經脫離了生命危險。
我一下子就激了,向夜鶯急道:“你怎麼可以讓他用我們的真實姓名呢?”
“我哪讓他們用了!”她是這麼說,眼睛卻不敢看著我。
“他不徵求我們的同意,他敢用我們的真實姓名嗎?!”我太激動了,以至傷口一陣劇痛,不禁“啊”地痛叫一聲。
………【第七十一章 翻臉】………
一般這類報道都是用化名的,除非是經當事人同意,否則絕不會使用真實姓名,我知道一定是夜鶯答應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