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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時候歌壇裡百花齊放,各種型別各種風格的歌手都有,搖滾,民謠,電子……幾乎所有型別都能找到立足之地。歌曲的立意也不像是現在一般,總是拘泥於愛情這一種題材。
那個時候賣出10萬張的白金唱片層出不窮,甚至也有狂賣千萬張的傳奇唱片……而今呢?白金唱片這個詞幾乎就要成為歷史名詞了。
“你們的專輯最好的一張賣了多少?”我問李哲寧。
李哲寧皺著眉想了想道:“不到十萬張吧。”
我一愣,我知道大環境不好,但是沒想到連ECHOS這樣紅得發紫的偶像團體,也賣不到十萬張……
“這有什麼好驚訝的。”李哲寧無奈地看著我笑了笑道:“現在的歌手早就不靠著唱片吃飯了,出專輯只是為了維持人氣,賺錢還是要靠廣告。只要人紅不需要歌好,人紅了就能賺錢了。”
也是,我沉默不語。
現在的人應該都是這麼想的吧,只要能賺錢就好了,不需要歌好。
於是在這一刻,我忽然又懷念起沈唐來,不是為了別的什麼,而是為了他的堅持。
這唱片業的後十年,也是最艱難的後十年,真的是靠沈唐一個人撐起來的,他趕上了那個最好時代最後的一班車,卻也變成了那個時代留下來最後的一個人。
只有他還在好好寫歌,只有他的歌裡我還能聽到靈魂,即便報章雜誌上關注得更多的還是他的緋聞,他的造型,他的MV又花了多少錢……
但是還好,他的歌還是那麼的打動人心。
收音機裡還在放那首《音樂已死》,沈唐的聲音迷人得猶如最美的藍|絲絨,他唱著:演唱會上萬人的狂熱,讓我相信,不是音樂已死,只是繁華往事難憶。
“在想什麼呢?”李哲寧的話忽然打斷了我的思考。
我下意識地把心裡的話脫口而出:“我在可惜,自己沒能早出生個十年。”
沒能真切的感受那個最好的時代……
“怎麼,想早一點認識沈唐嗎?”李哲寧笑著問道。
我聽出了李哲寧話語裡那隱藏得很深的嘲諷,我皺了皺眉,稍微有些生氣地說道:“我沒那麼狹隘,心裡都是小情小愛的……”
聞言李哲寧忽然大笑了起來,很愉快地搖搖頭道:“差點忘了我的林恩是個dream girl!不過你這樣想也好,十年前的沈唐可不是什麼值得認識的人。”
李哲寧的話讓我心裡一沉,我疑惑地問道:“十年前你才十幾歲,很小還沒進演藝圈吧,怎麼知道沈唐的事情?”
“只是知道而已。”李哲寧輕鬆地說道。
我心裡的懷疑更深了,追問道:“李哲寧,你好像特別瞭解沈唐的事情,為什麼啊?”
“這個圈子裡沒有誰不瞭解沈唐的,人人都在傳他的事情,沒什麼好奇怪的。”說著李哲寧拍拍我的手道:“別叫我李哲寧了,叫我哲寧吧,我們可是在炒緋聞。”
李哲寧表現得很自然,我也打消了懷疑,點了點頭道:“哲寧……”
再次回到我家樓下的時候,不對準確的來說是我家“樓上”的時候,沈唐的車子已經不見了。
我說不出是解脫還是失落,跟李哲寧打了招呼就下車準備回我的地下室了。
“林恩!”李哲寧忽然叫住我,搖下車窗道:“明天記得買報紙。”
我笑了起來點點頭道:“知道,看我的大頭條!”
雖然我在笑,可是不知道為什麼,一點都高興不起來。
“等我的電話。”李哲寧一面戴上墨鏡一面說道:“有驚喜。”
我疑惑地看著李哲寧,可是他卻沒有給我發問的機會,搖起車窗就迅速地消失在了我的視野裡。
這個男人,真的是個徹頭徹尾的神秘人!
作者有話要說:
☆、十一章
一覺睡起來心情就好多了,我也不知道自己的大腦是什麼構造,幾乎沒有隔夜的憂傷。
不過想起來也是,就跟隔夜飯一樣,憂傷要是隔了夜不是餿掉了就是不美了,總之是沒什麼意思了,做人嘛,還是要向前看的。
一大早我就蹭了房東太太的報紙看了看。
果不其然,第二天報紙上的頭版頭條就開始轟炸著我跟李哲寧的戀情,於是我這個三流歌星、樂壇衰人又有了一個新的名字——李哲寧的緋聞女友。
雖然我很不樂意,但是還是不得不承認這個“新名字”真的非常的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