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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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他的雙肩猛搖:“你咋能那麼體貼賢惠呢,那是我要買回家孝敬父母,送給親朋好友的東西啊,怎麼讓你給買了,快說,多少錢?”
王世銘皺皺眉:“沒多少,去你家,不知該買什麼。”
林子千囧:“意思是不要錢,你把我要買的東西都給買了,是準備送給我家人的見面禮?”
王世銘點點頭:“餓了,我們做飯吧。”
林子千無奈,只能跟在他身後進了廚房:“銘銘,你不用那麼客氣的,去我家玩又不是跟我回去見家長,哪裡需要你去破費啊。”
林子千將要買的東西和預算都寫在上面了,加起來要千來塊,他知道王世銘去買,肯定又要往貴裡花了,嘖嘖,這個敗家子,不過想想還是覺得窩心啊,呵呵,這個冷麵熱心的傢伙,還真是可愛~!
王世銘耳根一熱,沒應聲,林子千卻已經轉身去擇菜了,沒看到身後那個冷臉的人在他說見家長時閃過的那抹羞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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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大早,天剛矇矇亮,王世銘就將睡夢中的林子千給弄醒了,林子千起床開門,對著王世銘嘀咕了句“早啊”,轉身進去換衣服了,已經養成了快八點才起床的林子還在心裡想著,王世銘這個做客的怎麼好像比他還急啊。
林子千對回家之事並沒比往常上心多少,卻不知道王世銘記得他說過坐火車回家要十幾個小時,下了火車還有坐一個多小時的汽車才到家,王世銘研究下最短的路線,算計了下里程,發現自己開車走高速也要十個小時左右,再加上林子千說他家那邊是山區,他也不清楚路況,於是他覺得還是早點啟程的好,便定了鬧鐘,六點不到就把人給叫醒了。
兩人在小區外面隨便吃了些早點,便朝著城際高速公路的方向去了。
王世銘開了5個小時的車才到T市,在車上補了好大一覺的林子千精神飽滿的跟略顯疲憊的王世銘到高速路服務區吃了午飯,飯後王世銘準備繼續開車,卻被林子千拉住按坐在駕駛座上,讓他在車裡小睡會兒再上路,還體貼的幫他揉捏了會兒太陽穴。
王世銘也沒推辭,順了林子千的意,在車上睡了半個多小時,又上了趟廁所才繼續上路,到N市的時候又休息了會兒,兩人繼續一路朝南而去。
這個時候林子千特別遺憾自己不會開車,雖然王世銘說了不困,他還是覺得時間這麼久了,對方還一直保持著高度集中注意力,累是肯定跑不了的,心想著下回還是別讓王世銘開車送他回來了,在自己學會開車前,也別去太遠的地方玩。
進入Q市的時候太陽都落山了,好在到A縣的時間並不用太長,加上路也沒王世銘想象中的凹凸不平,車子一直走在省道上,一個小時後就駛入了林子千家的小鎮上。
林子千指揮著王世銘將車開進鎮集上,然後拐進自家屋後的空地上。
剛煮了晚飯,開了路燈正在外面餵雞鴨的林媽眼睜睜的看著一輛低調霸氣的轎車開進自家後院的空地上,然後從車上走下了兩個人,一個是她的兒子,一個是沒見過面的長相俊美的帥小夥子,她傻了一下,然後才反應過來,笑罵道:“死小子,怎麼讓人開車送你回來也不說一聲,這個就是你說過的,跟你同居還不收你房租的熱心同學?長得可真俊呀,比陽仔還帥~!”
林媽嘴裡的“同居”就跟林子千定義中的一樣單純,哦,不,應該說林子千從小就是受林媽影響才把住在一起的人統統簡稱為同居的,殊不知造成過多少人的誤會。
“是吧,嘿嘿,媽你叫他小銘就好了。”林子千洋洋得意。
“哦,好,他小名叫啥?”林媽問。
林子千:“啊?”
王世銘冷然的臉更顯僵硬了,朝林媽點點頭,道:“阿姨好,我叫王世銘。”
林媽呵呵笑著點頭:“我知道,千仔跟我說過,我是問你小名叫啥?”
林子千明白過來了,哭笑不得,用方言跟林媽解釋道:“媽,我是說,你叫他小銘就好了,名字的最後一個字,他的乳名是啥我也不知道呢。”
“哦,死孩子,也不說清楚~!”林媽笑著上前揪他的耳朵,尷尬的朝王世銘笑道,“不好意思啊,我們家千仔就是這樣,從小就愛犯迷糊,跟你住在一起,給你添了許多麻煩了吧?”
“媽!你才是會犯迷糊的那個人吧!”林子千從她手裡救回自己的耳朵,忍不住吐槽道。
“沒有,他,很好。”王世銘僵硬的扯了扯嘴角,看著眼前這個衣著樸素,卻帶著乾淨爽朗笑容的農村婦女,他想,他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