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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終究是欲說還休。手中握緊那三個燙手的避孕套。
他用一隻胳膊推開我,對我說:“姐,我出去了。”
不及我問話,他提起書包,連奔帶跑出了家門。
一夜未歸。
我整個夜晚守在電話機旁,看著天色一點一點黑下去,黑到無邊無際,黑到天光大滅,黑到絕望,然後再一點點轉為微藍,邊緣處有炭火般的悶紅,轉白,轉亮。我手裡拿捏著從弟的書包裡偷出來的小維尼熊和三個避孕套終於在稀薄的凌晨抵達之時靠在沙發上睡過去。
從那時候開始,弟的身影很少出現在操場上了,他不再來踢球,可我在藝體館門前看球的習慣卻意外地保留了下來。
我是一個樂於懷念的人。就是這樣,我的天空累積了很多憂鬱的雲朵。
那個叫張卓群的男生總是在踢球休息的間隙向我跑來。第一次的時候,他找了一個無比荒唐的藉口搪塞,他揮汗如雨,指著我抱在懷裡的礦泉水恭恭敬敬地說:“我好像認識你,可以借你的水給我喝嗎?”
第五回 榛·孤獨站立(6)
我猶豫了一下。我從來沒有想過礦泉水給除了弟以外的其他男孩喝。
我抬眼看看他,多少覺得這個人有些明目張膽了。
記憶這張網,網不住陽光了,水一樣漫過來,我在記憶的水面上尋尋覓覓,終於看到這樣一張臉,一張小小的黑白照片,一個瘦小且神情惶恐的男孩,緊抿嘴唇。最後的形象是,他穿著藍色的T恤衫頭破血流地躺在地上,幾隻麻雀從天空飛過去,他在哭,在抽泣,可我聽不見任何聲音。我把手中的礦泉水遞給他的時候,試探性地叫了一聲:“沈小朋?”聲音小小的,我看見他恍惚了一下,彷彿在聽別人言說一個陌生的名字。我的心又沉了下去。已經過去許多年了,肯定是記憶出了錯誤。我垂下頭,看自己併攏在一起的雙腳。倦怠。很漫長的時間,我以為他離開了,可他還在。
他說:“你怎麼知道我原來的名字?”
我又確認了一次:“你是沈小朋?”
他點頭,說:“是。”
“在孤兒院裡的那個沈小朋?”
“是。”
他笑著,笑容融化在陽光裡,像個天使,第一次覺得男孩子可以如此乾淨、純良,像水一樣溫潤。他靜靜湊在我身邊坐下。
“我想我知道你是誰了。”他說。
我說:“對,我就是。”
他皺起眉毛問我:“當初,你為什麼不帶走我?”
我說:“我不知道。也許我更喜歡桀驁的孩子吧。我弟就是。”
“潘景家?”
“是。”
他喝了幾口水,還給我,說:“謝謝你的水。”
我沒有說“不客氣”,而是問他:“這些年,你一直在孤兒院長大?”
他說 :“不,我很快就被親生父母找到了。我現在已經不叫沈小朋了。我叫張卓群。”
望著一臉迷惑不解的我,他笑笑說:“其實,我也不明白髮生在我身上的那些事為什麼如此離奇,已經很多年很多年沒有人叫我‘沈小朋’這個名字了。這不過是送我進孤兒院的那個陌生女人隨口說出的名字而已。我四歲的時候,媽媽帶我出門,之後把我弄丟,一切都是莫名其妙的,我被人送進了孤兒院,在那兒生活了兩年多的時間,最終被父母找到,才重新回到了家。所以,我一直是張卓群。‘沈小朋’不過是我生命中的一段小插曲。”
我說:“你是幸福的,你比潘景家幸福。我當初選擇了潘景家沒錯。”
他說:“我寧願你選擇我。”
說完這句話,他起身向操場跑去。絕塵。
我瞥見他紅了臉。“我寧願你選擇我”這句話是可以有很多解釋的。比如說,這“選擇”並非多年前意義上的選擇,而是意味著現在,甚至將來。因為畢竟潘景家已是我的弟弟。或許是我的心思太過密集了吧,我定定地望著操場上的那些矯健的身影,男孩子們,我所喜歡的男孩子們露出了健碩有力的大腿,在奔跑,像踩在我的心頭,沉重而有力,我多希望其中有弟的影子,我在夢裡一再見到他,還是毫無雜念的小孩子的樣子,可是我已經到了用舌頭去舔,去碰男孩子牙齒的年紀了。
弟越來越不像話,他酗酒、抽菸、打架、找女朋友、夜不歸宿。他像個桀驁不馴的小流氓隔三差五地出現在街頭。爸爸悲傷極了,從沒見到他這樣難過,每個黃昏,他都站在陽臺上一聲不吭地向外眺望,他希望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