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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祝天下所有的母親身體健康,平平安安。記的回家,回不去記的打個電話問候!)
………【第三十八章 自作孽】………
李劍恨自己,為什麼要把秋露扔在人堆兒裡面,結果秋露被小流氓欺負,他也被牽扯了進來。這算不算是偷雞不成蝕把米?被七個小流氓群毆的滋味兒,並不好受。倒不是他害怕,只是覺得自己打出去一拳,結果卻換回來七拳,太吃虧。
不過,打架打的就是一個氣勢,雖然李劍只有一個人,但從他的身上卻感覺不到任何示弱退縮的意思,依然一邊大喝,一邊揮拳出腳,依稀能夠看到當年那個叱吒北京各中學的‘亂戰王’的影子。
李劍不是葉問,不可能一打十,還全把對方打趴下。他也沒有受過什麼專業訓練,更沒有學會什麼武林秘籍,只是軍訓的時候學過軍體拳,不過早就望在腦後了。倒是練過十幾年的廣播體操,和十幾年的點穴功夫——眼保健操。但這東西強身健體還成,用來打架,實在拿不出手。總不能做一個體轉運動的同時,伸手去揉對方的四白穴吧?所以在經過多年的亂戰之後,李劍總結出了一套一對多的打架經驗,那就是:盯著一個人打,往死裡打,用不要命的駭人氣勢,震住其他人。要知道,七拳打在一個人的身上,跟七拳打在七個人的身上的效果是完全不同的。七拳打在一個人的身上,能把這一個人打的半死。但七拳分別打在七個人的身上,感覺不痛不癢的,跟給人按摩似的。這樣一來,只要打倒一個,就算平手。打倒兩個,就賺一個。如果能夠打倒三個四個,那就可以帶著光榮和驕傲圓滿的倒下了。
“砰砰砰~~!”
李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