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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歌王》播出結束時,平均收視率達到了3.2%。
而收視率最高時,莫過於是群星的《死了都要愛》,收視率甚至達到了3.5%。
瀋州衛視這邊的資料,已經證明《歌王》的熱度非常高,而蒼鸞影片的表現,也同樣沒有掉鏈子,甚至更高。
在《歌王》播映的兩個小時內,其訂閱人數就達到了三千萬,而截止晚上十二點,訂閱人數更是突破五千萬。
一個晚上的時間,《歌王》就已經獲得五千萬的訂閱,而這不過才上線四個小時而已,後續的訂閱,肯定還是會繼續增長的,遠沒有到達上限。
按照這種增長趨勢來看,《歌王》在一週之內,有可能獲得八千萬的訂閱。
八千萬的訂閱,代表著的是八千萬元的銷售收入,而新潮流傳媒公司可以從中拿到八成的收入分成,也就是六千四百萬。
除此之外,按照目前的收視率,瀋州衛視需要支付八千萬的版權費。
另外,《歌王》的廣告收入,已經達到了一億八千萬,這僅僅只是第二期的廣告收入而已。
如果不是因為《歌王》植入的廣告太少,而且對廣告產品還有一定的要求,不然廣告收入絕對不止現在的一億八千萬。
為了保證觀看體驗,《歌王》並沒有植入太多的廣告,更不會為為了廣告費,而意突顯廣告,甚至修改指令碼,這更是《歌王》節目組所不會做的事情,廣告佔比相對較低,給觀眾良好的觀看體驗,不會讓觀眾產生膈應。
所以,《歌王》的廣告收入,對比播放熱度的話,還是相對較低的。
但就算是如此,依舊達到了一億八千萬,可見吸金能力還是非常強大的,可以預估如果降低這些要求,接受更多的廣告贊助,一期廣告收入突破三億元,都是大有可能的。
這些雜七雜八的收入加起來,新潮流傳媒公司在《歌王》的收入,已經突破三億兩千萬,這僅僅只是第二期的收入而言。
最重要的是,這些收入還是國內的收入,而《歌王》在海外也可以創造收益,很有可能還不低。
隨著《歌王》的熱度上升,海外許多國家都會引進《歌王》,這不單單是亞洲各國,包括西方國家也會引進《歌王》,而為此支付的版權費,肯定是一筆很可觀的金額。
就算一些國家不引進《歌王》,也會購買《歌王》的版權,然後製作同種型別的節目。
早在《歌王》製作之前,蘇昱就已經註冊了《歌王》的版權,而且是全球各國註冊,不單單是國內,只要有版權保護的國家,他都讓人註冊。
以這個世界對版權的保護,以及人們對正版的追求,任何一個國家,任何一個企業想要製作《歌王》,都需要透過他的同意,並支付版權費用後,才可以製作《歌王》,否則的話,他可以請律師把對方告到公司都賠掉。
所以,《歌王》給新潮流傳媒公司帶來的收益,是不會低於五億元,而且是一期的純收益。
除了金錢方面的收入,其他方面的收益,也是相當可觀的。
在《歌王》的第二期開播之後,播出四個小時,蘇昱已經獲得了八千萬爆點值,後面突破一億點爆點值,應該是不難的。
對比金錢方面的收入,爆點值的收穫,更讓他喜不勝收。
因為,蘇昱有信心將這些爆點值,轉化成金錢多十倍的收益,爆點值的作用是遠遠大於金錢的,有了爆點值,獲得金錢是輕而易舉的,而有金錢,卻不一定可以轉化成爆點值。
爆點值和金錢,兩者孰輕孰重,他自然是非常清楚,也明白自己更需要哪一種。
在《歌王》播出結束後,就有許多人跑到杜向晨和徐方旭的微博下圍觀兩人,就是想看兩人被打臉後,會有什麼樣的表現。
杜向晨這人出爾反爾,在違約的情況下,還抹黑《歌王》,說《歌王》不專業,在看到《歌王》邀請李旻傑,卻沒有邀請他的時候,更是說《歌王》的節目組沒有眼光,邀請李旻傑肯定會讓節目黃了。
結果,《歌王》不但沒有黃,反而更加火了。
而徐方旭也是一樣,同樣是多次嘲諷貶低《歌王》,而且還說群星的高音不行,根本唱不了高音,唱功是完全不行的。
這些話出來後,就已經被很多人嘲諷了。
因為,徐方旭雖然是出道多年的歌手,也一直自稱是實力派歌手,但他的唱功可從來沒有被人承認過,唱功很普通,而且他的高音也根本不行,一到飆高音的時候,不是破